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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储备供应概况】 2011年,中山市粮食系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做好粮食储备,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监管,推动产业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实现稳市场、保安全、强产业、惠民生的工作目标,保障全市粮食安全。中山市粮食局(简称“市粮食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楼。
【市级储备粮】 2011年,中山市全面完成市级储备粮储备和轮换任务,全年累计轮出旧粮61000吨,轮入新粮60691吨,其中轮出数量为历年之最。加强储备粮监管,确保储备安全。落实检查责任制,将市级储备粮质量、数量和轮换情况检查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修订《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范市级储备粮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安全。强化储备粮质量监管,全年抽检15批次稻谷,储备粮宜存率达100%,库存储备粮质量均符合国家质量卫生标准。
【成品粮油储备】 2011年,市粮食局加强成品粮油储备监管,通过定人普查、科室复查、局领导抽查等手段,确保承储企业的任一时点成品粮油实际库存量均不少于其承储任务量,保证成品粮油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完成2011年全国食用植物油储备库存清仓查库工作,做好组织承储企业培训、自查和迎接省级普查组、国家抽查组检查工作,食用植物油储备管理实现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动态轮换的储备目标,特别是将政府储备委托民营企业进行动态轮换的储备管理模式得到各级检查组的肯定。遴选出2012—2013年度成品粮承储企业21家和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4家。
【粮食市场管理】 2011年,市粮食局做好粮油市场的统计和监测,开展全市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重新筛选省级粮油价格采集点3个和市级粮油价格采集点7个。坚持粮油市场价格每周一报制度,定期制作价格走势图表,深入分析粮油价格走势。全年市民常见消费品种大米价格上涨15%,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10%。加强粮油市场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内重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检查,督促粮食经营者执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规定,防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开展粮油平价商店建设,稳定粮油供应价格。全市14家粮油平价商店销售平价粮油品种超过100个,日均销量近20吨,其中2元/斤以下的大米品种26种。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中山市粮食流通奖励办法》,从管理、库存和流通三个方面综合扶持24家粮食经营企业,鼓励粮食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规模经营、品牌经营,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粮食应急管理】 2011年,市粮食局完善粮食应急网络,重新认定粮食应急加工定点企业16家和粮食应急运输定点企业22家,并分别签订粮食应急加工服务合同和粮食应急运输服务合同。组织全市24个镇区成立粮食应急管理机构,遴选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120个。健全粮食应急机制,按照各镇区辖区内常住人口10天以上消费量下达粮食应急调动库存能力指标任务,要求有成品粮储备任务的镇区,落实粮食应急调动库存能力建设;其他镇区培育自有企业发展,引进上规模的粮食加工或流通企业,多渠道提升粮食库存能力,满足粮食应急调动库存能力需要。
【落实粮食风险基金】 2011年,中山市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并落实粮食风险金2900万元,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为调控粮食市场和实现粮食安全提供资金保证。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下拨给粮食储备企业,确保粮食储备企业的正常运作。
【军粮供应】 2011年,中山市实施《中山市军粮供应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军供站、军供企业财务管理,成为全省首个出台实施军粮供应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地级市。完成各军供站与部队签订食用植物油统筹供应协议工作,成为全省首个与驻地部队签订食用油供应协议覆盖率达到100%的地级市。严把军供粮食质量关,确保部队食用安全,联合部队落实军供粮食“一季一抽检”制度,建立军粮质量检验档案,指导军粮加工配送中心更新加工设备,提高军粮配送质量。
(周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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