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200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5 【成文日期】2004-12-04 【点击率】1278次


【简况】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财经秩序、卷烟体外循环“两项整顿”,规范烟草市场,落实整顿措施。市烟草专营企业——广东烟草中山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市烟草公司”)卷烟经营继续保持强劲增长,组建有限责任公司6年来,年均税利增长78%。2004年,实现利润1.17亿元,经济效益及经营质量再创历史最好水平。


【烟草专卖管理】 市烟草专卖局适应市场变化,重点强化市场基础管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专卖行政执法由对立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2004年将原8个专卖管理所合并为7个专卖稽查大队,成立机动稽查大队,充实小榄、三乡两个重点市场的执法力量。全年查处各类违法卷烟案件365宗,查获违法卷烟2220件,其中假冒卷烟1269件,走私卷烟109件,非法渠道购进卷烟842件和烟丝14.5吨,上缴财政罚没款63.5万元。从2003年底开始换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至2004年3月全部完成,换发许可证6312个。7月23日举行全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7月30日公布实施体现总量控制、优化布局原则的《中山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至2006年底,将全市持证卷烟零售户总量控制在全市人口总数的2.6‰以内。


【打击制售假冒卷烟】 2004年,卷烟打假工作从遏制转变为根治。10月,制定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12月14日召开全市卷烟打假工作会议。12月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2004年度联合查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加大整治无证经营卷烟制品,从“源头”和“源尾”两端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在三角、坦洲、大涌等镇捣毁卷烟制假窝点3个,缴获制假烟机8台,抓获制假嫌疑人36名。11月市法院首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2003年“10·8”沙朗卷烟制假案8名制假分子,全年司法机关判处12名制假分子,其中最长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卷烟经营】 2004年,受广东等6省卷烟统一价格及月末限库规定等因素影响,全市卷烟市场有效货源不足、供求不平衡。市烟草公司针对名优烟需求缺口大的状况,增加一、二、三类卷烟购销量。公开、公平分配紧俏、畅销货源,增强货源分配的透明度,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全年购进卷烟38.1万件,总额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2%和39.5%;销售卷烟38.2万件,总额6.7亿元,分别增长14.7%和43%。


【建设卷烟销售网络】 合并城区第一与第二访销部,搬迁三乡、小榄访销部,开办城区专营店。市烟草公司研制成功具有较高性价比的卷烟自动化分拣系统,在三角镇和城区网点安装使用,后在全省行业中推广。推广电话订货和电子结算业务,至年底电话订货率达84.6%,电子结算率从2003年底的17%提高到2004年的43.4%。开展客户关系管理,落实服务措施,促使营销员向客户经理过渡。探索干线物流、支线配送的新业务流程,实现网点零库存,提高销售网络工作效率。(陈以乔 李昆)


附:2004年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领导名单

局 长(总 经 理):黄洪意

副局长(副总经理):仇燕红 郑伟明 邓乐怡
 

20032004年中山市卷烟销售结构表

单位:件

2003

333255

233615

97945

1695

25415

47651

186151

68472

5566

2004

382196

260573

119622

2001

28900

68836

209698

70949

3813

增长率%

14.69

11.55

22.13

18.05

13.71

44.46

12.65

3.62

-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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