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2000年,医药工业总产值8.17亿元,比上年增长6.53%;销售收入6.73亿元,增长16.83%;实现利税9567.6万元,增长28.94%;药品批发企业商品购进总额4.96亿元,增长15%;商品销售总额5.18亿元,增长18.9%;实现利税350万元,增长12.8%。
【开展技术改造,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有粉针生产的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积极进行GMP(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技术改造。其中,石岐制药厂粉针车间于4月取得了国家GMP认证,尼克美制药有限公司胶囊、软膏2个车间于12月通过了认证验收;沙溪制药厂投入近70万元改造干燥系统及冲剂、片剂等生产线。以技术改造促进开发新产品,联邦制药中山分厂、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尼克美制药(中山)有限公司、京祥珍珠钙有限公司研制新产品投入市场。药品批发企业进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改造,中智医药有限公司、市医药有限公司、中健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了GSP合格验收,昌健药业有限公司、新特药有限公司、中瑞医药有限公司、兴卫生化药品有限公司按照GSP的要求进行整改。
【开展药品分类与流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中山市药品分类与流通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探索药品分类管理的方式、办法,逐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的零售环节,为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打好基础。从4月中旬起,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挑选24间基本条件较好的零售药店开展试点工作,6月下旬进行验收,21间零售药店达到标准并被认定为药品分类与流通管理合格药店。
【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换证工作】下半年,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指示精神,制定《中山市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作方案》、《中山市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方案》和《中山市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换证工作采用企业自查、市工发局普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换证工作通过了省局抽查验收;药品批发企业的换证资料全部普查完毕,并进行了现场验收;完成零售企业换证资料的审查工作,开始进行现场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换证资料正在审查中。通过换证,完善全市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快实施GMP和GSP工作进程,特别是改变了经营企业“多、小、散、低、差”的问题。
【特殊药品的供应审批工作】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制订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要求使用单位加强对特殊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坚持做到“五专”(专册、专管、专柜、专锁、专处方),并组织填报好年度采购计划和“印鉴卡”申请表,全市32个医疗单位已完成审批工作。
【规范医院制剂监管,做好医疗单位制剂室换证前的自查工作】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医院制剂许可证的要求和验收标准,市医药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印发有关资料,并组织相关的学习,动员制剂室开展自查工作并订出整改措施,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2000年,全市领取医院制剂许可证的医疗单位27家,其中属大型输液制剂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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