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5年,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为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全市绿化、森林防火、林政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继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林业局被省林业局评为2005年广东省林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三乡镇林业站副站长陈旭初获2004年度全国绿化奖章。
【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 1月,执行市政府中府[2005]2号文,启动新一轮绿化中山大地工程,提高中山整体绿化水平。启动“一区三线”第二重山林相改造工程,完成第一期工程10033亩的种植和当年抚育施肥任务,种植土沉香、海南蒲桃、降香黄檀、灰木莲等48个优良乡土阔叶树种苗木134万株。各镇区“四旁”绿化植树里程609公里,种植各类苗木85万株;高起点编制绿化规划方案,逐渐形成“一路一树,一树一景”的生态景观。
【红树林种植】 从2005年开始,克服树种选择及季节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在南朗镇、坦洲镇沿海滩涂成功试种红树林500亩;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3000亩的红树林种植,计划种植无瓣海桑、秋茄、白骨杨、木榄、拉观木等树种。通过海岸抛石蓄淤、种植时机选择、人工种植、抚育施肥等多道工序,逐步加快恢复沿海滩涂的红树林,加快保护湿地资源。
【古树名木保护】 聘请华南农业大学专家鉴定、核实中山古树名木,组织做好统一编号,采取建档、围栏、支撑及施肥、病虫害防治、复壮等技术方法加强对各镇区792株古树名木的养护。精选并向全国绿委办编印的《中华古树名木大全》一书推荐有文化缘由、历史传说、珍贵稀有、具有中山代表性的南朗镇孙中山故居的酸子树、南区寮后村前的古榕树、黄圃镇镇一村北头岗边的古樟树、东区小螯溪村的古樟树4株古树。
【义务植树】 3月,以“植树造林,绿化中山”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宣传周活动。在“3·12”植树节期间,全市共有1.2万多人分别在市林科所义务植树基地、各镇区义务植树点参加义务植树,种下海南蒲桃、降香黄檀、灰木莲、大叶相思、海南红豆、樟树等30多个树种共5万多株苗木。
【森林防火】 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节日和重点时段的森林安全。全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91.6公里,抚育186.69公里,建设扑火通道试点60多公里,完善防火隔离网络。加强配备防火设施,全市投入防火经费490多万元,购置二号扑火工具、灭火筒、对讲机、宣传机、防火套装等防火物资,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注重森林防火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电视、报纸、宣传牌等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举办多次防火知识专题培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组织排查行动60多次,出动工作人员400人次,检查单位、厂矿、住户等800个,发现各类火灾隐患点20多处,并在12月前全部落实各项整改措施。12月15日,南台山发生森林火灾,为中山有记录以来最大的一次山火,经过33小时的扑救将山火扑灭,未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林政管理】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林业法律法规,配合工业立市的战略,严格按章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加强管理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等项目,促使森林资源良性循环发展。提高服务意识和窗口服务水平,全年办理木材运输证7077份,放行木材材积7万余立方米,收取木材检验费36万余元,新发木材经营许可证227户,注销24户。换发林地林权证件,换发证率95%。
【行政执法】 开展林政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非法运输木材、乱捕乱猎、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和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开展预防禽流感专项行动,重点预防“候鸟”传播禽流感,普查候鸟可能迁徙的地方,重点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点、市场、酒楼等。全年立案13宗,其中林业刑事案件3宗,林业行政案件10宗(其中林木案件6宗,野生动物案件4宗),依法逮捕4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1人,林业行政处罚10人,收缴野生动物452只、野生动物制品50多公斤,收缴罚款2万余元。
【林业科技】 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林业综合生产力、生态功能和技术装备水平。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科学育苗,培育优良乡土树种,全年出圃壮苗250万株,确保林相改造及其他林业生产的用树苗。全年投入专项资金60万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和植物检疫,重点加强产地、调运检疫及有害生物的防治,防治椰心叶甲、尺蠖、刺桐姬小蜂、薇甘菊、松材线虫等病虫害。通过建设中山城市景观林改造标准化示范区及其配套工程,初步制定中山市城市景观林改造技术规程,创设造林绿化技术标准。(朱 育)
附:2005年市林业局领导名单
局 长:伦 泉
副局长:杜惠生 卢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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