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1991~1992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基本消灭了荒山,实现绿化达标。1993~1995年,重点开展幼林抚育和疏残林改造,巩固和扩大了绿化达标成果。1996年、1997年为城市林业总体规划阶段,编制了《中山市城市林业总体规划》,做好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由主管副市长与各镇区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签订年度《中山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书》。经过7年来的努力,中山林业走出了一条从低层次向高层次、从简单化向多元化、从单纯植树造林向城市林业方向发展的道路,山河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1997年与1990年相比,森林覆盖率由13.6%上升到22.4%,净增了8.8%,年平均增长1.26%;林木生长量由原来的负增长上升到增长4.7%,森林资源呈现良性循环,林业行业得到了有效的管理。1992年被评为省绿化达标市,1993年被评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单位和全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先进单位,1995年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和全国造林绿化十佳城市,同年夏季,被广东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确定为全省发展城市林业的试点市。
【造林绿化】 1991年、1992年营林生产以荒山造林为主,由造林专业队割带、炼山、打大穴、施基肥、种营养袋苗,造林成活率均保持95%以上。造林树种以湿地松、大叶相思、马占相思、桉树等为主。1992年实现绿化达标后,重点转入幼林抚育和疏残林改造。高标准整治、高质量种植,坚持连续抚育施肥,达到阔叶树2~3年、针叶树3~5年成林。以公路沿线一、二重山为重点,集中连片进行抚育改造。1996年开始,按照形成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的森林景观要求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先后在翠亨、南朗、市林科所营造城市林业风景试验林,树种以马占相思、直干大叶相思、厚荚相思等为主,配种20%的其他优质阔叶树大苗。开展以农田林网绿化、四旁绿化、庭院绿化为主的文明村绿化建设和创建“全国造林绿化百佳镇”活动,收到较好的生态及社会效果。1997年完成幼林抚育施肥1万亩、疏残林改造5051亩(其中风景试验林3020亩)、“四旁”植树10万株、封山护林31.6万亩。
【林政资源管理】 1991年起,加强了林政资源管理,使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了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了林地的征占用管理,理顺了林地的管理关系,制订和逐步完善了林地保护的各项制度,林地征占用年均审核率达90%。1997年,办理征占用林地112宗,面积2590.6亩,有效地保护了林地资源。加强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运输放行证的管理。市林业局掌握林木采伐指标,有效地控制全市林木采伐量。1997年,发放采伐许可证43宗,砍伐林木4683立方米,主要是濒死林更新、林地征占用、种果砍伐林木消耗,远小于省下达1万立方米的限额指标;办理省内外木材放行(以家具为主)8500宗,木材检疫放行6100宗;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48户,办理停业注销退证15户。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平时检查与省统一行动相结合。1997年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28宗,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护林防火】 绿化达标后,林业工作的重点转入护林防火、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轨道上来。经过7年来的努力,全市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护林防火管理体系和设施设备体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防火意识,把平时宣传与“清明节”、“重阳节”等重点节日宣传相结合,开展“清明节”宣传月、“重阳节”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标语横额、政府专栏等工具开展图文并茂的宣传工作,形成护林防火的宣传氛围。每年省、市林业主管领导签订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并通过行政手段再逐级签订防火责任书,落实护林员、治安员巡护地段岗位责任制,组织防火值班、巡山护林和现场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年9月至翌年4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林业公安在查处林事案件、森林火灾案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各镇区均组织了由机关干部、公安干警组成的扑火队伍,市组织了由公安、武警和军分区战士200人组成的骨干扑火队伍。充实和完善了市、镇区、管理区三级防火交通、通讯网络,开通了森林消防报警专用电话“95119”,开修防火线515.6公里,达到每万亩山林10公里防火线的密度,试种生物防火林带7.2公里。高标准、高质量修筑了重阳节登大尖山、石仔庙的两条群众专用登山线路。由于护林防火体系的不断健全,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逐年下降,1997年已降至最低的一年,森林火灾受害率只有0.17‰,符合省下达的1‰以下的指标要求。
【林业科技与教育】 1995~1996年上半年,完成了《中山市城市林业总体规划》,为全市林业的第二次创业奠定了理论基础,该《规划》荣获1996年度广东省林业厅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林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1996年开始,在翠亨、南蓢、市林科所进行了城市林业风景林试验,现在树种生长稳定,年平均高2.5米以上,平均保存率在96%以上,配种的园林苗木大部分生长良好,为适度种植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了森林分类经营规划,把全市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其中规划生态公益林2.48万公顷,商品林9115公顷,分别占全市林业用地的70%和30%。做好松毛虫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至1992年已基本消灭了松毛虫大面积的发生。坚持开展林业知识教育,举办理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聘请省、市林业专家上岗位培训课。7年来,共有798人(次)参加了政治理论学习班,258人(次)参加了岗位培训,244人(次)参加了林业站长培训班,各镇区林业站长均取得了上岗证书。1994年下半年开设了林业经济管理大专班,共有27人参加,至1997年底已有3人获得了大专毕业证书。1996年下半年,选送了4名年青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大专班函授学习,1人参加研究生班学习。1997年,林业系统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7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37人。(刘竟成)
1991~1997年中山市各年度造林绿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亩
年 份 |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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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1993
|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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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
1996
|
1997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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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造林
|
46500
|
13000
|
-
|
-
|
-
|
-
|
-
|
59500
|
疏残林改造
|
-
|
97700
|
8930
|
16198
|
7930
|
9356
|
5051
|
145165
|
幼林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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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00
|
89200
|
100185
|
29244
|
18025
|
11065
|
10056
|
38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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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991~1997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 长:刘孝彦(1991.1~1997.8)
叶年生(1997.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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