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往】 市各级侨办有计划地开展重点社团、重点人物的交往工作,广交朋友,巩固和发展华侨华人工作和港澳社团工作,主动走出去做工作,扩大联络面。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全市共接待华侨华人、港澳同胞9716人次,其中团队186批共4730人次。全市各级侨办共组团出访226批955人次,其中市侨办组团出访26批38人次。
【华裔青年冬令营】 1998年12月5日,市侨办举办为期10天的华裔青年冬令营,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的26名华裔青年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坚持“游教结合,寓教于游”的宗旨,让来自两国的华裔青年在轻松愉快的冬令营活动中学习中华文化知识,了解家乡的发展状况,增进了与家乡人民的友好情谊。
【港澳社团青年工作】 1998年,市各级侨办加强与港澳中山社团青年骨干的接触与交往,做好港澳青年一代的工作。在拜访重点社团、重点人物时,与他们商讨青年工作,探讨加强世界中山社团青年交往的路向。市侨办还与市青联等单位联合举办题为“新世纪的约会”中港澳青年联欢活动。
【侨务信访工作】 市各级侨办继续本着实事求是和依法护侨的宗旨,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件来信来访,维护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树立起家乡政府公务员秉公办事的良好形象。市侨办全年共接待来访352人次,处理来信98件,全年共立案185件,结案率94.5%。
【落实侨房政策】 1998年,市侨办加快做好落实城区非住宅侨房政策的准备工作,力争早日解决落实侨房政策工作的遗留问题,维护华侨业主的合法权益。协助市政府调整充实了中山市落实侨房政策工作领导组。并参考周边城市的做法,结合中山市实际,反复研究讨论落实非住宅侨房政策的可行性办法,草拟了《关于落实中心城区私改非住宅侨房政策实施方案》(讨论稿)。
【“三引进”工作】 市各级侨办以务实的精神,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资”、“引智”和引进技术的工作。1998年全市各级侨办参与经贸招商洽谈活动61次,促成外商投资项目83项次,项目金额22.72亿元;签订引进项目意向22项次,意向金额1.04亿元;签订引进合同73项次,合同金额7.26亿元。
【为侨资企业服务】 市各级侨务干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侨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为外商排忧解难。市侨办积极为中山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做好转制工作提供服务,使该公司业务渐上轨道。1998年,该公司再次注资7740万港元设厂生产保健药品。
【对外宣传】 1998年,全市7个侨刊乡讯社,有编辑人员35名。共出版侨刊乡讯17期,发行6.04万册,其中对外发行3.5万册;接待境外新闻媒体2批共19人次,录制电视宣传片3套,对外发行3套。由市侨办编印的《中山侨刊》创刊于1981年,刊名由宋庆龄亲笔题写,1998年共出版4期,发行2万册,其中对外发行1.2万册。该刊创办以来,坚持爱国主义旗帜,在联络乡亲、沟通乡谊、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和家乡建设成就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邓洁恒)
附:1998年主要领导名单
主任:廖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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