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2008年,市妇联围绕全市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以提高妇女总体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儿童民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引领全市妇女参与中山经济社会建设,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
【妇女学历技能培训】 继续推进女性素质工程深化实施,全市新开办妇女大中专、本科学历班19个,628人就读。与劳动、农业等部门联合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1155期,43400人次参加。
【妇女就业】 4月,全市村(社区)灵活就业现场会在黄圃镇召开,总结推进灵活就业工作。联合市劳动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坊管理的通知》,规范壮大大嫂工作坊的发展,开办大嫂工作坊86间,实现妇女灵活就业2640人。推广社区车间就业模式,开设社区车间11个,农村妇女实现家门口转移就业2052人。市镇村三级妇女组织与劳动就业等部门合作,举办女性招聘会、劳务集市、就业讲座及咨询服务活动125场次,59918人次参加,帮助妇女就业15224人次,实现妇女就业10019人。
【妇女普法维权】 实施《中山市妇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规划(2006~2010年)》,开展法制宣传年活动,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印制竞赛卡15万份。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举办普法宣传讲座、教育咨询活动187场次,普及25.6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4.2万份,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水平继续提高。发挥村级妇女维权服务站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全市妇联系统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4375宗,办结率97.8%,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家庭文明建设】 深化“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举办“迎奥运盛会,展巾帼风采”巾帼健身活动展演大赛暨全市首届家庭文化节闭幕式,镇区、市直单位28支队伍1500多人参加比赛,各界妇女5000多人参加活动。举办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系列宣传教育、法制咨询、家庭文娱健身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健康生活,和睦互爱,创建和谐家庭,建设和谐社会。东区花苑社区、西区长洲社区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示范社区(村),陈佳明、郑六根两家庭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
【免费婚检和乳腺普查】 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宣传咨询活动226场次,13.6万人次参加,派发宣传资料27.2万份,免费婚检定点医院增至7间,婚检率提至45.40%,比试行免费婚检前提高41个百分点,初步遏制新生儿缺陷发生率的上升。 完成“妇女乳腺普查”项目实施,全市有100832名妇女接受免费乳腺检查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对其中的患病妇女进行跟踪服务,农村妇女的卫生保健意识和水平得到提高。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发挥妇儿工委办的协调作用,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合作,举办监测统计培训,召开专门协调座谈会,完善指标预警机制,研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强化合作,《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顺利,大部分指标提前达标。
【家庭教育】 举办家庭教育骨干培训班102期,培训10238人次,家教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联合市教育局、关工委启动市“家教大讲堂”活动,举办《当代子女教育的特殊问题及对策》大型专题讲座,依托各类家长学校、妇女学校,举办家教讲座咨询活动504场次,受益家长188917人次,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
【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 深化“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帮扶困境儿童3184人,资助金额136.46万元。拓展及推进“爱心哥哥姐姐”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500多名大学生与362名困境儿童见面结对成为“阳光伙伴”,共同成长。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挥服务妇女儿童的主阵地作用,举办大型公益活动22场,免费开放公共设施,拓展妇儿培训、“小脚印”、儿童托管等服务项目,服务妇女儿童累计33.8万人次。
【青年联谊活动】 深化实施“鹊桥”婚恋服务项目,发展壮大情缘俱乐部,举办“迎奥运情缘运动会”等各式联谊活动41场次,帮助青年搭建平台,联谊交友5476人次。探索成立“红娘”志愿者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解决大龄未婚青年问题。
【巾帼志愿者服务】 3月8日,成立市巾帼志愿服务总队及27支镇(区)、市直单位分队,进一步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4285名巾帼志愿者活跃在农村社区,团结凝聚妇女,慈善帮扶弱势,热心社会公益,传播文明风尚,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439场次。
【妇女民生直通车】 6月,启动实施“妇女民生直通车”项目,设立热线电话,开通中山妇女信息网,组织专家分期深入镇区农村、社区实施“1123”计划(即1场座谈会、1场大型活动、2次妇女咨询活动、3堂宣传教育课),面对面为妇女群众送信息、送科技、送教育、送健康,全市召开民生座谈会24场,开展咨询活动48场,举办各类辅导教育课76场,大型活动27场,92755名妇女受惠,其中355名妇女在生活贫困、家庭矛盾、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切身利益问题获协调解决。
【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11月10~11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来自各条战线的420名妇女代表出席大会。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广东省妇联主席赵东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根楷等领导到会祝贺。赵东花代表省妇联向大会召开致贺词,代表市委、市政府致贺词。大会审议并通过朱锐芳代表市妇联第十届执委会所作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开创中山妇女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妇联领导机构。市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由39名执委组成,梁丽娴当选主席,刘浴平、周桂兰当选副主席。大会认为,未来5年是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重要5年,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把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殷切期望转化为工作动力,将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围绕中心,开拓创新,推动妇女事业不断发展。大会号召,广大妇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为中山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全省第二次妇女工作会议在中山召开】 11月27日,全省第二次妇女工作会议在中山召开。省委副书记刘玉浦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省妇联主席赵东花代表全国妇联致贺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妇女工作的领导,部分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妇联主席、部分区县分管妇女工作领导及妇联主席等近1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主持。刘玉浦代表省委作讲话,省妇联副主席周丽琼作工作报告,中山、深圳、佛山等市在会上作经验介绍。会议为中山等8个“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点授牌,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四援助”先进集体和个人。与会人员参观中山的“大嫂工作坊”、社区车间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一致认为中山的妇女工作项目化富有特色,值得借鉴。
【关爱四川地震灾区人民】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各种关爱灾区的捐赠活动,举办送爱心、送温暖,流动儿童与灾区小朋友心连心“六一”捐赠游园等活动,为灾区捐款58.13万元。
【中山妇女工作改革开放30年】 改革开放初期,妇女工作侧重于参与和支援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妇女工作转向全面多角度发展,立足于推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教育、妇女教育培训及妇儿保健等方面,全面深入参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全市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儿童工作。1979年,将托幼工作作为儿童工作突破口,当年入托儿童30580人,占应入托总数的94%;入幼32307人,入幼率达60%。1981年,县托幼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儿童少年工作领导小组。1982年3月,县儿童福利会成立。1990年4月,原市儿童少年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全市32个镇区建立健全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小组。1994年,原市儿童少年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同年,中山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市,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特邀出席全国“三优工程”试点与《儿童规划》衔接工作交流会议作经验介绍。2003年11月,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成为市妇女培训基地和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至2008年,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群众超50万人次。2007年6月,启动“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2008年,开展“阳光伙伴同成长——爱心哥哥姐姐”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行动。至2008年,3000多名爱心父母与3184名儿童结对,资助金额292.9万元;500多名大学生与362名儿童见面结对,成为“阳光伙伴”,共同成长。 妇女权益维护。1984年7月,成立市妇联法律顾问室,各镇区成立维权工作领导机构187个。1994年,成立市妇女儿童法律咨询站。2000年,市妇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行动,推动建立陪审员制度,首批30名陪审员中有女性11人。2001年3月,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权益部,由专业律师协助解决妇女问题。农村出嫁女问题获改善与解决,至2007年,全市98.31%的农村出嫁女、96.44%的农村出嫁女子女落实权益。2004年起,开通“148”法律热线电话,设立网上维权信箱。2006年,开通“12338”妇女权益热线,建立健全三级妇联信访网络。2005年起,全市村(社区)全部建立妇女维权服务站,其中大多数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长(主任)担任站长。 家庭美德建设。198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耀邦到中山县检查工作时,指出要重视模范家庭活动,沙朗公社成为全县开展家庭模范活动的先行点。1983年,全县评出模范家庭200户,文明墟镇、乡街道12个。各公社表彰模范家庭近600户、文明村340个、文明楼2栋,转化后进户74个。1995年起,中山着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妇联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建设美好家园,促进中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深入开展。进入21世纪,加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美德在农家”、“好书进我家”专题活动,举办文明家庭评选、家庭才艺大赛、家庭趣味运动会等,广大城乡家庭参与健康文明的家庭文化实践。2005年底,在全国试点的西区长洲社区启动“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动员组织广大群众和家庭成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活动。2006年,中山市被中央综治办、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市”称号。2007~2008年,举办全市首届家庭文化节,全市近万户家庭参加各项活动。 家庭教育。1983年,中山县家庭教育促进会成立,全县28个公社(镇)有20个成立家庭教育领导小组。1985年,开展家庭、学校、社会的三结合教育,全市成立家庭教育促进会13个。1997年,制定实施《中山市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和《中山市家庭教育工作评估方案》。2001年,制定《中山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组建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至2008年,各镇区均成立家教讲师团。2003年起,参与开通“空中家长学校”、“家教通”等教育渠道,设立“中山儿童论坛”,开展“万名家长进学堂”、“中山家教大讲堂”等活动,培训家长43.9万人次。2007年,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妇女教育培训。改革开放初期,妇女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妇女教育培训主要学习科学种田。1982年,全国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指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每个劳动妇女必须具有与新形势任务相适应的良好素质”,中山农村80%的生产队已实行家庭联产成包责任制,男人多数外出搞副业,妇女留家种田,妇女普遍存在文化低,以前依赖男人多,技术知识薄弱等情况。妇女组织发动农妇学文化、学科技,举办妇女干部学习班,妇女群众文化补习班,农民技校、业余技校、农技培训班、农技讲座等,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和农业科学知识。全市组织妇女干部学习会97场,5420人次参加学习,举办各类教育学习班352期,92450名妇女群众受到教育,教育覆盖面75%。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转制造成女工下岗,产业结构调整导致妇女结构性失业。做好失业下岗妇女的教育培训,促进再就业,成为教育培训的重点。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女工增多,其再教育,再培训问题日渐突出。1996年,三乡镇和中区率先创办外来女工业余学校。至2008年,全市成立近200所外来女工业余学校,学员23万多人。市委组织部与市妇联制定实施《1996~2000年中山市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0年,启动女性素质工程和科技致富工程。2003年,启动实施妇女提素就业工程,至2008年,全市开办妇女大中专学历班186个,7176人参加,举办农业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班4054期,20.88万人次参加,妇女学历文化和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妇儿保健及发展规划。改革开放初期,中山初步建立三级妇幼保健网。1984年,全市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检查工作,有26175名妇女、50075名儿童受检。1993年,参与开展创建“爱婴城市”活动,普及母乳喂养。至1994年,全市16间医院被评为爱婴医院,中山获全国创建爱婴医院成绩显著奖。1995年,设立市科学育儿实验站,并成为省联系点。1997年7月,国际组织爱婴市评估团考察评估中山。是年,中山被国际组织承认为全球首批“爱婴城市”之一。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协助政府制定实施《中山市1996~2000年妇女事业发展规划》、《中山市1996~2000年儿童事业发展规划》、《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2001和2005年,中山被国务院妇儿工委授予“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称号。通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山妇女儿童事业蓬勃发展,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儿童卫生保健水平逐年提高,儿童体质不断增强,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梁锦培)
附:2008年市妇女联合会领导名单
主 席:朱锐芳(9月止) 梁丽娴(9月起) 副主席:梁钰芳(9月止) 冯金怡(9月止) 刘浴平(9月起) 周桂兰(9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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