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1991-1997)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1-1997) 【成文日期】1997-12-03 【点击率】1787次

 
【妇女事业的发展】 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并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提高其参政议政比例,1996年提拔处级女干部7名,科级女干部91名,分别占当年提拔同级干部总数的13.3%和18.6%,是历年最多的一年。协助政府制定规章,明确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可以享有征地补偿款、土地基金利息和宅基地等方面权益,维护了出嫁女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遏制重婚纳妾、卖淫嫖娼现象,1995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拐卖妇女卖淫案件17宗;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465起,抓获违法人员3348人,其中卖淫1795人,嫖娼1553人;市人民法院7年共判决重婚案件23宗41人。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安置妇女就业和下岗女职工就业,1992~1997年,共安置城镇失业妇女就业1.75万人,占全市失业人员安置总数的48%。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查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并限期改正。1997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中山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被评为1991~1995年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996年起,制定和实施《中山市1996~2000年妇女发展规划》,并以黄圃镇为试点,推动了30个镇区制定和全面实施妇女发展规划。
 

【儿童事业的发展】 1991年和1995年,分别制定和实施《中山市1991~1995年儿童发展规划》和《中山市1996~2000年儿童发展规划》,并以东凤镇为试点,推动各镇区制定和实施儿童发展规划。1991~1995年,全面开展“三优工程”(优生、优育、优教)试点和普及工作,实施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NPA)。1995年全市“三优工程”29项指标和NPA105项分年度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全国的标准,其中7个镇区优秀达标和26个镇区达标。与市卫生局防保科、东凤镇政府及其医院联合撰写的《中山市开展优生优育工作的对策和效果》论文,获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积极推进托幼园所建设,1995年起,从市儿童福利会中共拨款51万元,资助了48个尚未开办托幼园所的管理区办起了托幼园所;7年全市各级共拨款4960万元新建扩建托幼园所和增加设施,全市新办托幼园所181间,学龄前三年入幼率达89%。强化家庭教育工作,全市家长学校建校率91%,家长受教育率达70%,逐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齐抓共管儿少教育工作的局面。推进爱婴行动,宣传《母婴保健法》,巩固创建爱婴市工作,积极发展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完善全市三级支持网络,共同营造爱婴社会大环境。1997年中山市成为被国际组织承认的全球首批爱婴市之一。建立科学育儿实验站、为儿童福利会筹款、协助监督检查儿童用品和食品质量等工作,举办庆“六一”儿童大型咨询游园活动、儿少艺术花会、儿少运动会、儿少书画比赛、健康幼儿评选、表彰关心支持儿童工作的先进典型等特色活动,推动了全社会形成热爱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和办实事的良好风尚。1994年中山市被评为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市,1996年市妇联被评为广东省热爱儿童先进单位。
 

【巾帼创业行动】 在农村,从1989年起举办“双学双比”活动(1993年以前举办农业十项女能手大赛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在发展“三高”农业、规模农业中艰苦创业,拓宽活动渠道,为参赛妇女提供实体化服务,推动社会重视发挥农村妇女的作用。全市有12个镇区被评为省、市先进协调小组;1992~1994年,市“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获广东省先进协调组织奖,1996年获广东省农业技术培训达标奖;1993年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协调单位。在城镇,发动全市8万多名妇女参加了“巾帼建功”活动,并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竞赛,激励各行各业的在岗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岗位建功。7年中,全市女职工共提合理化建议49920条,被采用20537条,创经济效益4672.3万元。
 

【巾帼成才行动】 主要面向全市妇女,积极探索多元化、规范化的妇女教育新路子,不断提高全市妇女的素质,培养造就出优秀的妇女;同时面向社会,扩大宣传妇女的贡献和作用。从1994年起,开展建立妇女教育工作的阵地,先后创办中区、三乡等镇区的外来女子业余学校和黄圃镇妇女干部学校;鼓励和发动688名女干部参加各种类型的干部学历教育,分层次举办各类妇女培训班,如举办2期共450人次参加的女科级干部培训班,举办62期共2601人参加的有2512人领取了结业证书的“绿色证书”培训班,使130人取得女农民技术员资格,举办3010期共14.15万人次参加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使9万人掌握2门以上实用技术,举办265期共8475人次参加的基层妇女干部业务培训班,举办2810期共9.65万人次参加的企业女职工技术培训班。1997年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1996~2000年中山市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全市80%的镇区妇联干部和管理区妇女主任在2000年分别达到大专和高中文化水平。巾帼成才行动产生了大批优秀妇女,扩大了妇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参与度。1997年,全市女干部12431人,占干部队伍总人数的40.8%;其中厅级女干部4人,处级女干部29人,占同级干部的7.3%;科级女干部422人,占同级干部的13.6%。同年,全市有女专业技术人员1.3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4%;乡镇以上企业女经理、女厂长250多名。7年来,全市妇女被评为市以上劳模、“三八”红旗手和先进生产(工作)者共1148人。
 

【巾帼扶贫行动】 积极发动广大妇女参与各项扶贫、捐资活动,并将筹得的善款用于扶助困难户。1992年以来,全市妇联系统共办扶贫点1855个,发动1328名妇女干部、女专业户、女能手结对子扶持了216名特困妇女和1112户困难户。此外,拨出善款5万多元资助云南等地儿童入学。
 

【巾帼文明行动】 以“家”字作文章,举办以家庭美德教育和“美德在我家”系列活动,大力倡导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促进了家庭和睦温馨,引起社会对家庭问题的关注。全市共举办家庭美德教育系列活动2360场,16.32万人次参加;发动订阅《家庭》杂志251万册。
 

【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实体建设】 7年来,共办起了石岐妇女儿童服务部、家庭劳动服务中心、“快洁”洗衣服务中心、民众镇优质水果综合示范场、松苑幼儿园、育才幼儿园、柏基中英文幼稚园、流动式儿童欢乐园等8个经济实体。各镇区妇联办起了妇女之家、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托幼园所共519个(间)。协同计生部门办起了妇女、计生服务所26间。这些活动基地和实体,成为妇联教育、培训、创收、服务、活动的依托。
 

【对外联谊交往和合作】 加强对外民间交往,开展友好联谊活动,合作开发项目,促进妇儿事业的发展。1994年与香港热心人士合作办起了柏基中英文幼稚园;1996年与联合国顾问组织——亚洲及南太平洋地区成人教育总会等组织,召开了外来女劳工自强教育与管理研讨会;1997年与澳门东明珠工艺品有限公司等组织联合举办了珠宝奇石工艺品慈善筹款展销会,与香港工联会、葵青区、九龙官塘区牛头角励贤会等妇女组织联合举办了庆香港回归系列活动。通过友好合作,增进与国际妇女组织的信息沟通和妇女问题研究成果的交流,促进了妇女研究工作与国际接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7年来,先后接待日本、菲律宾、泰国、土耳其、科摩罗、秘鲁、台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外宾,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妇女社团和知名人士建立了友好关系。
 

【组织建设】 1993年,基本建立了市、镇区、管理区儿少协调组织网络。1994年8月,中山市儿童少年协调委员会更名为中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妇女组、儿童组,全市30个镇区、495个管理区、居委会和20多个市属有关部门相继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工作组织,形成了“层层有组织,级级有人抓”的组织网络。1995年,市、镇两级妇联成立了农业女生产者科普协会;1996年,成立市女企业家协会和市女科技工作者联谊会,扩展了横向组织联系。1996年制定了《中山市1996~1998年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到1997年各农村管理区和居委会都建立健全了妇代会,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基本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或妇女委员会,组建了6个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妇委会,逐步健全了组织网络。各级女职工委员会、各部门妇女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妇女组织加强联系、沟通和合作,较好地发挥了开展城市妇女工作的骨干和参谋作用。市妇联自1994年以来连续4年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单位。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宣传工作】 1995年,围绕“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主题开展宣传活动,迎接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精心组织“迎‘四大’、庆‘三八’展新姿”系列活动,其中包括举办有2500多人参加的“四大”专题培训班,全市50支队伍2050名妇女干部和群众参加了通往北京象征性长跑活动;发动了3000多名妇女投票选举“南粤巾帼十杰”;召开庆“三八”暨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大会,全方位地宣传一批优秀妇女典型;举办了女科技工作者和党政女领导干部及市五套班子家属座谈会、外来女工演讲比赛、好军嫂和好母亲爱国主义教育座谈会、中港妇女联欢会等活动;举办了5期近1600人次参加的全市科级妇女干部、镇区妇联主席、市直属单位女工主任和基层妇代会主任培训班,让全市妇女骨干了解世妇会和'95NGO论坛的背景、主题、意义;此外,通过电视台、电台、《中山报》,向社会介绍迎接世妇会的动态,全市征订省妇联印发宣传资料4600多份、彩旗3.17万面、宣传画560幅,制作中英文宣传横额近50条悬挂在城区的主要街道。各镇区也召开共有2万多人参加的宣传学习会189场,举办共有7056人参加的各种座谈会105场,举办共有1.89万人次参加的培训班153期,举办共有8852人参加的知识抽奖活动76场,印发宣传资料2.11万份,悬挂横额和张贴标语1952条,墙报569块,广播2015次,电视宣传2231次。1995年,妇女问题成为全市社会的热门话题,妇女的成就和事业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
 

【做好全国NPA示范市和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试点市工作】 1997年初,中山被确定为全国NPA示范市、省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试点市。
  加快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进程。推广黄圃镇试点的做法,制定《中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年度分解指标和评估方案;发动2万人参加省妇联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知识测验活动,组队参加省妇联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取第三名的好成绩。对30个镇区和4个市属单位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召开了全市新经济组织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会议,提出了到2000年落实率达80%的要求。召开“发挥‘三禁’小组作用,坚决与毒品作斗争”的座谈会,广泛发动妇女自治组织和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政府提出了有关措施,做好因母亲吸毒而引致染上毒瘾患婴的看护、治疗、管理等工作。与普法办和法制局联合开展了“婚外情”的调查分析工作,促使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和解决。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处理来信447件,接待来访1010人次。制定和实施《1996~2000年中山市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发展妇女教育,举办企业管理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班2个,共录取95人;举办“绿色证书”班38期,参加学习1100人;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347期,参加学习25735人次;举办企业女职工技术培训班1182期,参加学习38357人次;举办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妇女骨干学习班1期,参加学习160人。
  加快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程。制定了儿童发展《规划》年度分解指标和评估方案,抓好东凤镇试点工作,带动其他镇区落实分解指标。制定和实施中山市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和中山市家庭教育工作评比方案。通过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有奖测验、家庭教育报告会等活动,吸引了2.25万名群众征订《写给年轻妈妈》读本1.5万册和一批录音、录像带,普及家教知识。配合省科学育儿实验站开展了“对散居儿童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的综合活动,在中区、北区开展了0~3岁散居儿童情况调查,并对两区幼儿家长进行了培训。落实幼教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市儿童福利会拨款16.5万元,资助了南蓢、大涌、神湾等镇的部分管理区兴建和改建托幼园所。至1997年秋,有25个镇区撤销中心小学学前班,其中古镇、小榄、横栏、沙溪、沙朗、东区6个镇区实现村村办起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前实现幼教1998年发展规划;大涌、环城、西区、中区4个镇区已实现村村办有独立幼儿园,小学全部撤销学前班,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提前实现幼教2000年发展规划。
 

【参与开展儿童用品、食品质量监督检查】 1997年“六一”节前夕,会同市技术监督局对中山市场儿童用品、食品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食品33批次,合格率为63.6%;文具9批次,合格率为22.2%;玩具12批次,合格率为0。根据令人担忧的抽查结果,市妇联和市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了中山市儿童用品、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监督抽查中质量好和质量差的商品以及经销单位,并提出了质量监督措施,从而加强了全市儿童用品市场的管理,维护了儿童权益。 (梁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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