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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民革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为工作重点。发展对象是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本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其他人士,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民革中山市委会现有支部12个,党员140人。
【思想建设】 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其“5·31”重要讲话,学习中共广东省委第九次代表大会和民革广东省委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在省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暑期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共中山市委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注意党员的思想动态。坚持和发扬老一辈的光荣传统,自觉接受中共的领导。增强政党意识和参政意识,鼓励党员立足本职,乐于奉献,为推动本部门、本地区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组织建设】 对支部进行调整、换届,成立中山中专支部和医卫支部。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坚持每月一次支部活动和每季度一次议政日制度。注重学习,举办骨干党员学习班,培训市委委员和支部委员。采用以会代班的形式举办4次支委学习班。发动市委委员、支部委员、专职干部参加市委统战部、组织部举办的后备干部学习班及市委统战部举办的市委委员、支部主委培训班,系统学习统战理论和党派史。支部经常与所在单位的中共党支部联系,沟通思想和工作。邀请中共领导参加组织活动,听取意见。支持党员参加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批年轻党员被所在单位提拔为副科以上干部。开展中专办学方向、扶贫助学、民办教育、乡镇建设调研。组织民革党员家属开展联谊活动。向板芙镇2个贫困家庭捐款3800元及学习用品一批。党员平均年龄50.4岁,女党员36人,具中、高级职称以上95人,大专以上学历109人;市政协副主席1人,政协常委2人,政协委员5人,市人大代表1人,特约“四员”(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3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3人。
【参政议政】 在中共中山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协商会、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上就教育发展、中心城区以及镇区交通建设、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社区文化等问题提出中肯意见和建议。开展“一人一议”活动,提出《关于建议增加青少年课余活动场所》及《问题青少年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等建议获小榄镇政府的重视和采纳;《关于开展我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研究的建议》被确定为市党政领导2002年重大调研课题之一;《关于制定建筑施工市场准入行为规范的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肯定,并制定有关规定;《关于制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建议》,承办单位起草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若干规定》,并于2002年8月1日由市政府颁布实施;《关于整治南朗兰溪河环境污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获南朗镇委、镇政府重视,并对兰溪河进行整治;《关于恢复使用翠亨邮戳的建议》引起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重视,1个月后恢复使用了翠亨邮戳。组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工作委员到三角、三乡、沙溪等镇开展环保、城市化建设、建筑市场等专题调研,撰写提案。向市政协第八届第五次会议提交提案40件,占大会所收提案总数的27.4%,内容涉及应对“入世”,深化改革,规范市场准入行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史迹调研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经市政协提案委审理,立案36件,立案率达90%,其余4件作为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宣传信息工作】 召开宣传、信息工作会议,完善信息网络,并把有关信息反馈到中共中山市委有关部门,许多信息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其中《台湾、海外有关人士对祖国统一问题的看法》被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采纳。全年各支部供稿60多篇,充分利用《中山日报》“岐海同舟”版,刊登稿件22篇,大力宣传参政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每季度出版1期《中山民革》刊物。当年被评为民革广东省宣传报导工作先进单位。《风雨同舟大半世纪》一文获中山市纪念中共建党80周年新闻优秀奖。
【祖统工作】 发挥人缘和地缘优势,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宣传政策,争取人心。召开中秋节台属座谈会,请市台务局领导通报海峡两岸形势。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针,召开座谈会剖析陈水扁鼓吹的“一边一国论”。参与第四届世界中山同乡恳亲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孙中山长孙孙治平90周年华诞宴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换届、台联会等活动。帮助台商子女入读重点中、小学。成立由副主委刘志伟领导的“三胞”(港、澳、台同胞)工作委员会。配合民革广东省委开展《一国两制条件下发展港澳台爱国力量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专题调研。 (张灿松)
附:2002年民革中山市委会领导名单
主 委:司徒伟湛
副主委:刘志伟 何丽娟 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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