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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827次 | |||
【信访工作概况】 2019年,中山市信访局开展信访矛盾源头化解、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受理农业农村、国土资源、劳动社保、生态环保以及涉法涉诉等领域的群众来信来访6291批、1.27万人次。中共广东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中山市期间,接待向省委第二巡视组反映诉求的群众273批次280人次,办结并反馈省委巡视组转交的群众信访投诉事项266件。1月,市信访局由市委序列划归市政府序列,工作职能不变。市信访局机关办公地址驻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院内,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设于东区兴龙街市政府大院北侧。
【信访工作宣传】 2019年,中山市信访局加大信访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为党委政府提供信访及社情信息参谋。全年编印信访工作简报8期,推广市属部门和相关镇区信访工作经验做法;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群众反映强烈的劳资社保、房屋土地等热点问题专题信息、调研报告72篇;向省信访局推送经验材料和调研报告6篇,其中4篇刊登于信访工作省级内刊《南粤信访》。开展《信访条例》法制宣传10次,受众人数1221人次。
【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化解】 2019年,中山市信访局每月举办1期“市长专题接待日”活动,安排市领导与部门领导分类接访城建国土、房产楼盘、文教卫生、民政社保等热点信访问题,接访群众799批次2337人次。举办市领导专题约访、部门联合接访,接访群众8批次55人次。市领导以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代表分别于12月9日、12月23日在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约访“格子铺”澳门业主代表2批24人次,及时回应问题并建立定期汇报机制,获澳门业主肯定。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报省申请办结省领导包案信访事项3项;全部办结市16名市党政领导(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政协主席)包案48件,24个镇区党政领导包案信访事项295项,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包案信访事项186项。
【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 2019年3月,中山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订《中山市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围绕“四攻坚一聚焦”(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4大信访矛盾攻坚战,聚焦化解全省存量信访问题)工作思路,开展中山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年内,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局等部门召开会商会议4次,分析研究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问题。6月,制订《2019年中山市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考核实地督查工作方案》,市信访局组成督查组4个,开展实地督查3轮。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查看资料、约见信访人、核对交办事项工作台账、反馈督查意见等方式,分片到各镇区和市有关部门督查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情况。全年,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交办的57件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事项全部向省申请办结,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20件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事项全部办结。
【“访调对接”机制建立完善】 2019年,中山市信访局联合市司法局建立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加强镇街人民调解室与调解队伍建设。设置镇区、社区(村居)二级组织架构,至年底,镇、社区(村居)两级全部建成信访调解工作室366个。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协调律师配合人民调解疏导、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律师顾问、镇街司法工作人员、职能部门组成常态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实现镇、社区信访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推动“访调对接”工作程序规范化,实现镇村两级从信访案件受理到调解实施、调解协议书拟定等工作程序有档可查。与职能部门定期会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处置矛盾纠纷。组织镇一级人民调解员参加信访案件办理程序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暖心接访月”活动】 2019年4—6月,中山市开展“暖心接访月”活动。制定《中山市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实行“最多访一次”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直接衔接,推动市直部门和各镇区及时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完善群众来访场所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以及便民措施建设。在市、镇两级接待场所设置发光二极管(LED)屏宣传栏、阅报栏及资料取阅区,向群众展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群众信访有关规定。在24个镇区群众来访场所新增安检门、储物柜、雨伞、药箱、饮水设备等设施,设立群众意见信箱,公布监督电话。4—6月,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接待群众934批2325人次。
【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 2019年,中山市信访局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落实法定途径导入机制,收集机构改革单位法定途径责任清单13份。指派专人负责涉及法定途径的分类引导、依法履职不服的救济途径、诉访分离后的复查复核受理范围的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现场高效分流,直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 (李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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