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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01 【点击率】2052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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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中山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中山的总目标,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全年召开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9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在东区兴中道1号。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2011年2月22日至24日,在孙中山纪念堂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市“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陈根楷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选举薛晓峰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茂辉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市长,表决通过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等7个报告的决议。会上,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和市长陈茂辉分别发表题为《一切为了我们的共同事业》和《为中山人民的幸福和美而奋斗》的讲话。大会收到代表联名提出议案2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交的议案进行审议,大会主席团作出决定,将蔡健清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抗咸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的议案》作为大会议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办理方案及组织实施。其余25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360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居住中山市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出席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十届五次会议的委员列席会议,27位来自社会各界的公民旁听会议。 【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年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37次共9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市“三旧”改造工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落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议案实施方案,提请办结加快抗咸工程建设议案和办结垃圾处理议案及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批准办结《关于加快抗咸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议案》和《认真解决中山市中心城区和各镇区垃圾处理问题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2010年决算草案、市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预算调整方案和超收收入预测及安排的报告,以及常委会有关工委对上述报告的初审报告,审查市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作出决议批准市2010年决算、2011年预算调整方案。会议根据市政府的提请,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批准《中山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批准授予钟明昆、胡瑞连、施维雄、谭炳照“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批准中山市与加拿大本拿比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批准中山市与广州市签署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等决议决定。会议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一府两院”提请的议案和报告,作出《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统一投票日的决定》、《关于设立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确定个别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表决任命18个镇的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提请报告,确认新选出的436名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作出《关于召开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人次,决定任命杨文龙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通过《关于接受关英彦同志辞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关于叶祥考同志代理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梁钰芳同志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及《关于接受范卫宁辞去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作出《关于许可对范卫宁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决定》。会议邀请“一府两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市直机关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镇人大主席、区人大代表工作室主任及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历次常委会邀请15位公民旁听会议。 【人大与政府专题座谈会】 2011年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在市会议中心三楼召开,双方围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主城区首位度提升”主题共议发展。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陆国良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镇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等参加座谈会。常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汇报中山市主城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作主题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叶小舟,市人大代表、东区办事处主任李磊坚分别从大力发展主城区生产性服务业,为中山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等方面作专题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发展中山现代服务业要立足自身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将主城区作为现代服务业改革的试验区,重点推进,先行先试,为中山发展服务业探索经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茂辉对市人大常委会所提的意见建议作出回应,指出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重点,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把服务经济打造成为主城区“首位经济”。年内,为推进议案的实施及重点建议等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还就扶贫开发“双到”(指规划到户和责任到人)、外贸出口、翠亨新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等全市重点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人大法律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将有关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审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4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提高对贯彻执行律师法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扶持保障制度等方面的审议意见,推进律师事业发展。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快广东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宣传相关法规,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城乡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提供保障。10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市公安消防部门情况汇报,到火炬开发区、沙溪、南头、坦洲、三乡等镇区检查法律贯彻实施情况,推进消防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单位部门和群众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民防火防患意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市法制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调研,开展《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保障条例》等立法调研和《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调研。 【“一府两院”工作监督】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等22项,组织专题视察及调研活动40项。 【人大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培训方式,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代表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中山的全国人大代表传达全国“两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的专家作新修正代表法的专题辅导,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9月15日是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积极关注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主题开展视察活动。组织居住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翠亨新区和翠亨滨海温泉度假城建设情况,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植树活动及百名代表签名活动,推荐人大代表参加全市性的活动及担任监督员等社会公共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参加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系列活动及“促进企业上市”的政务交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核、市公安局大走访、市党政领导干部民意测评会等座谈会,旁听法院民事、刑事庭审情况等,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居住中山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以及各镇区人大工作人员分别召开座谈会,了解有关代表工作情况,就如何开展代表活动、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等听取意见建议。 【人大议案建议办理】 推进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加快抗咸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议案》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实施方案,加强对蓄淡抗咸工程建设的督促检查,多次组织代表参加议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现场会,视察议案实施进展情况,提出改进议案实施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议案及时、有效办理。2011年12月,总库容为196.2万立方米的全禄水厂蓄淡抗咸工程——岚田抗咸水库正式蓄水,长江水厂二期扩建主体工程及其原水输水管道铺设工程完成,主力供水厂取水口上移的可行性研究进入报告编写阶段,备用水源地建设等相关工作进展顺利,议案办理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达到议案确定的目标。根据市政府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批准该议案如期办结。 【人大信访工作】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受理来信来访744宗,包括来信233件,来访511件1266人次,其中集体来访46批554人次。全年信访总量比上年有所下降,主要集中反映农村土地征用、股权分配和劳资纠纷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接访”活动,加大力度化解重大积案,通过领导亲自督办、召开协调会议、制定解决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等措施,重点推动“翠亨花苑”、“新铁城大厦”、“荔景湾花园”等一批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步化解。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督促法、检两院调查核实情况,回应信访人诉求,并要求在限期内反馈答复意见,提高办理实效。围绕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等全市重大活动,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工作预案。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下干部到信访科学习锻炼,规范接访办件流程,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2011年,中山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换届选举。本次选举工作是2010年选举法修正后首次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山市人大代表名额确定为445人。8月,启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批转市人大党委会党组《关于做好中山市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11月15日定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统一投票日,并设立市选举委员会,表决任命18个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选举委员会成立选举办公室,设秘书、宣传、选举、法制、后勤和信访维稳组等6个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各项选举工作。区、市属各系统成立选举工作办公室,作为市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承办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各镇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时受市选举委员会的委托,办理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选区的选举工作。9月,举办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及培训班,对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10月,完成选区划分工作,全市划分市人大代表选区278个,其中农村选区154个,城镇选区124个;划分镇人大代表选区582个,其中农村选区152个,城镇选区430个。至12月1日,全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全市共登记选民1258360人,参加投票的选民1201087人,参选率为95.6%。依法选举产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436名,18个镇第十五届人大代表1371名。本次选举基层代表、妇女代表比例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和归侨侨眷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首次选举产生4名外来工市人大代表。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有中共党员267名,妇女128名,归侨侨眷10名,少数民族代表7名,连任代表127名;镇十五届人大代表有中共党员828名,妇女368名,连任代表426名。12月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全部符合法律规定当选,代表资格有效。新一届镇人大代表经各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全市18个镇于11月17日至30日召开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产生镇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戴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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