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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8-12-31 【点击率】626次 | |||
中山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1月17日在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中山市财政局局长 吴竹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财政收支快报数据(下同),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亿元,可比口径(考虑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220.8亿元,非税收入91.9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55.8亿元,包括返还性收入30.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亿元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按规定依次统筹用于民生保障、政权运转以及协调发展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3亿元。按照省加大对重点科目、重点领域支出的要求,我市继续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积极推进政府性基金统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用,有效支持经济增长,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4.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2.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调入资金154.6亿元,再加上年度结转收入30.8亿元,合计498.1亿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及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3.6亿元,累计结转19.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3.5亿元,上级补助及债券转贷收入62.7亿元,加上年结转17.1亿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258.8亿元,调出资金78亿元(含转列一般公共预算75.5亿元),累计结余结转3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亿元,加上年结余0.3亿元,减支出1.6亿元,累计结余0.2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 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210.7亿元,支出128.9亿元,当年结余81.8亿元,加上年结余387.6亿元,累计结余469.4亿元。 二、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特点(一)支持组团镇区发展。 助推组团发展战略。出台支持组团和重大产业平台项目政策。划拨71.8亿元用于组团及平台发展相关项目的土地收储支出。拨付3.6亿元组团、重大产业平台前期经费及建设补助,全力推进组团发展战略实施。拨付1000万元支持组团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加快组团内基础设施建设。 夯实镇区财力保障。拨付镇区均衡性及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6亿元,提高镇区财政统筹能力。加大基层扶持力度,拨付镇区临时救助资金3.5亿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将我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新增经费2713万元,全额纳入对镇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促进基层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落实减税降费扶持政策。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通过推进“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扩围、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企业各类成本124.2亿元,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增强全市经济稳定增长能力。 发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拨付14.6亿元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拨付6.7亿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装备制造业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拨付4.1亿元用于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及担保等,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拨付3.8亿元服务业、商务及文化产业等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提升产业规模效益。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扶持农业发展,拨付2.3亿元,用于扶持基本农田保护、水产健康养殖、农民种粮直补、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农业机械购置和科技推广等,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拨付900万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大生活保障力度。拨付5445万元用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拨付7438万元用于老年人、孤儿及残疾人等社会福利资助,拨付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财政补贴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补贴,拨付129.6亿元用于社保基金待遇支出,筑牢社会保障底线。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拨付9303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重点医学专科建设、特殊人群慢性病干预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完善健康保障。拨付3905万元用于补偿市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助各镇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养卫生专业人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2.1亿元用于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拨付1.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拨付1.9亿元保障普通高中运作和发展。拨付2.7亿元落实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促进中职和高职学校产教融合。拨付1.3亿元用于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大力发展高水平大学建设。 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拨付6036万元用于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放各类创业就业补贴,举办市内外公益性招聘会,鼓励多形式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拨付3973万元职业培训扶持资金,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强化基本住房保障。拨付6905万元,用于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善保障性住房等民生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有效改善异地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健全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全市统筹投入近1.3亿元,着力办好市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拨付1250万元推广“智慧交通”,优化交通管理。二是拨付395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安装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视频监控。三是拨付6252万元用于镇区黑臭水体整治、污水管网建设及基础设施补助,中心城区马恒河、羊角涌等明渠水体整治及内河涌清淤工程。四是拨付771万元建设摩托车智能感知防控系统,加强打击和防范盗抢骗。五是拨付765万元用于公交车免费提供WIFI服务,开通手机APP充值功能,提升公交服务。六是拨付130万元用于加强施工管理,将施工改造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七是拨付220万元优化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开展政务便民“微改革、微创新”十大活动。八是拨付927万元用于推进市级儿童公园建设,完善儿童游乐设施。九是拨付500万元在各村、社区安装社保自助打印终端设备,完善社保服务设施。十是拨付1320万元用于安装公安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机,开通平安中山便民服务APP,推行公安便民服务。 (四)巩固社会管理建设。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拨付5600万元,落实全民参与社会管理、城乡社区建设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老中山人融合、社工与志愿者发展、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等系列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拨付6125万元用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检测和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拨付3428万元支持市放心饮水工程建设。拨付7389万元用于智能交通管理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拨付1.6亿元,用于市级物资储备以及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建设文化精品城市。拨付1015万元支持中国合唱节、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精品艺术创作、全民健身活动、各类体育赛事,拨付1.1亿元支持图书及数字图书馆建设、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拨付9924万元用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机构保障经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加大对深中通道和市域公路建设投入,拨付43.7亿元用于南三公路、沙港公路等重点市域公路项目建设。拨付8.5亿元用于长江路项目、广珠城际中山站改造等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建设改造。拨付9608万元用于镇区重大市政交通项目、市际跨界道路等基础建设补助,努力打造中山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区位优势。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拨付3778万元,推进古香林风景名胜区、金钟湖公园、金字山公园等公园建设。拨付9762万元用于创建美丽城乡精品村,打造秀美村庄“升级版”。拨付11.9亿元用于翠亨投资公司资本金、翠亨新区TOD项目,打造珠江口西岸产业高地、总部高地和发展动力高地。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拨付8.6亿元用于镇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及岐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及垃圾处理补贴等,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拨付5972万元,用于“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工程、湿地公园建设、森林进城围城、生态景观林维护,努力打造国家森林城市。市镇两级拨付6.4亿元,用于公交成本、购车、IC卡及特定对象乘车优惠补贴,倡导低碳出行。 (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优化预算管理机制。优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健全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启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完善项目支出定额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完善转移支付政策。深化转移支付改革,继续将适宜镇区管理的项目纳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调动镇区发展积极性。建立镇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 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财政部门“1+8+22”内控管理体系。强化财政信息公开,搭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2017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十九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展望2018年,全球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新常态下的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入方面,增收潜力与减收因素并存。与财政收入密切相关的经济指标逐步改善,为财政增收提供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继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减税降费力度仍将不断加大。支出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和民生兜底,都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面对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形势,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将主动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强化绩效和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 三、2018年预算编制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总体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财政可持续性。坚持以民为本,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问题导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坚持风险防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区域债务风险,为我市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平稳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围绕中心,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补齐短板,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民生为重,坚持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精准投入,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绩效优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防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2018年预算情况(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7.7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7.5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预算内总收入合计375.7亿元。2018年全市预算内总支出相应安排375.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市级财政总收入34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5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1亿元。市级财政总支出相应安排34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0.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 2018年市级预算支出编制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主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坚持区域协调,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突出组团战略引领。安排3.3亿元用于市际跨界道路、特色小镇、镇区组团群众体育设施、镇区组团儿童公园建设及高标准湿地公园等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安排6000万元特色小镇前期经费及奖补资金,促进组团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 促进市镇协调发展。安排134.4亿元镇区税收和非税分成及转移支付资金,安排17.6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镇区临时救助资金,加大对镇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临时救助资金额度,保障镇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预下达9.9亿元中央、省及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提高镇区财政年初预算到位率。 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安排2亿元用于镇区水利工程建设及补助,市镇统筹安排2亿元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创建美丽城乡,建设精品宜居城市。安排3309万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农业“三项补贴”、休禁渔期渔民生活补助改革等各项惠农政策,支持农业现代化建设。 落实精准扶贫脱贫。安排2亿元对口帮扶潮州产业共建园,推进园区项目和产业加快发展,安排1.8亿元用于全省扶贫开发、省内精准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着力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工作。 (2)坚持创新开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契税缴款期限、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适用税额调整,简并增值税税率等减税惠企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9亿元。加大财政资金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继续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化解企业转贷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21.8亿元产业扶持资金,较上年增加近7亿元,优化区域创新服务平台布局,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结合,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安排4500万元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安排1.6亿元用于人才发展、引进高端科研机构、高端智库联系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围绕建设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91.2亿元用于加快西部外环高速(含小榄支线)、深中通道、市域公路、城区市政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强化与湾区城市互联互通,安排9400万元深中客运海上穿梭巴士及广珠城际中山站开行高铁列车运营补贴。开展交通治堵工程,安排6.3亿元用于博爱路银通街交叉口立交工程、莲员东路道路扩建、西区裕福南路、青溪路等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及改造,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 (3)坚持民生为重,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强化教育事业保障。安排23.3亿元,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其中安排1.4亿元用于创建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瑞和中德合作办学经费,提高本地高校办学层次和水平。安排1.1亿元用于中职学校实训设备设施建设、有偿收回镇区高中,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集约优质、特色发展。安排3.3亿元落实市直属义务教育教学经费保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特殊教育。安排3.7亿元用于第二中学、职业技术学院、杨仙逸中学及华侨中学等教育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强化困难群体保障。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安排193.3亿元,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1.4亿元用于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社会福利事业,安排2870万元用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临时价格补贴、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等底线民生保障,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实现共建共享。 强化医疗卫生保障。安排1亿元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重点医学专科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5151万元落实取消市属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传染病防治,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推动公立医院初步实行全面预算,结合医改进程逐步深化管理。 强化文化体育保障。安排2.2亿元用于市图书馆、博物馆群建设,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效能。安排880万元用于地方戏曲传承与发展、文艺精品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安排1771万元用于建设书香中山服务体系、举办公园音乐节、合唱节、送戏下乡等系列文化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安排1043万元用于参加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安排1921万元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竞技人才培养,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强化就业创业保障。统筹安排1.1亿元就业创业资金,用于留学人员创业园扶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基地建立等职业培训、创业以及就业扶持,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扩大就业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安排2.7亿元用于完善公安、消防及交通设施建设维护,推进平安中山建设。安排1.7亿元用于治安视频监控、金盾工程、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提升,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智慧公安”建设。安排4622万元用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经费及农产品、水产品检测经费,保障食品安全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 (4)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更加美丽中山。 加强环境治理。安排33亿元用于黑臭水体整治,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安排2.8亿元用于内河涌水体整治、河涌水质监测以及河长制工作,加强水污染整治。安排1271万元用于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有毒有害废物处置。 建设生态城市。安排3.6亿元用于金钟湖公园、古香林公园、儿童公园、金字山公园及树木园三期等公园建设,开展绿化美化提升行动。安排8209万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大力开展生态补偿工作。安排7345万元全市绿化专项资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推进节能减排。安排2.8亿元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安排3.7亿元用于中心、南部、北部垃圾组团综合处理基地项目等环卫及垃圾处理项目。安排2.2亿元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营运补贴,水域异地倾倒垃圾处置,打造绿色低碳城市。发挥税收在减排方面的杠杆作用,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19.1亿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收入206.2亿元,占总基金收入的94.1%。按以收定支原则,加上动用上年结余15.7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34.8亿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支出218.5亿元,占总基金支出的93.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亿元,加上年结余0.2亿元,支出安排1亿元,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5亿元,累计结余0.2亿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 2018年社保基金收入安排254.8亿元,支出安排193.3亿元,当年结余61.5亿元,加上年结余469.4亿元,累计结余530.9亿元。 (五)市级政府性投资基建计划。 按照厉行节约、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以促进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集中支持和加大重点交通、市政、文化、教育及卫生等项目的投入,加快建设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级基建支出统筹安排165.9亿元,较2017年增长42%,新建和续建项目分别为128.3亿元和37.6亿元。资金渠道主要包括市财政安排资金84.7亿元、结转及预计地方政府新增债券81.2亿元。 (六)市级政府债务收支计划。 2018年全市统筹安排93.3亿元,其中上年结转12.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9.3亿元,预计省下达地方政府置换及新增债券转贷收入71.3亿元。我市将继续运用政府债券政策,争取上级债券资金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缓解建设资金压力,腾出地方财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七)区级财政预算。 2018年,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和五桂山五个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上级补助收入28.5亿元,预算内总收入合计6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亿元,基金预算支出25亿元,预算内总支出68.8亿元。加上年结转15.7亿元,累计结余结转13.7亿元。 五、2018年财政工作思路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政府及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旗定向、总揽全局,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切实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具有中山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为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促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把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与产业、金融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现代经济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政策目标定位准、针对性强、作用直接有效的优势,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形势预判,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和运行趋势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 (二)支持重点领域,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 将财政支持的重点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好省市两级产业扶持资金,完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减负惠企政策顺利落地,推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运用政策性基金、PPP、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力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资金需求,推进我市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可持续性。 (三)优化支出结构,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 以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支出控管,强化预算执行,牢固树立保民生、保基本的底线思维,重点保障文化教育、生态文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积极实施新时期精准扶贫脱贫计划,加大“三农”投入,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内动力,全面深化预算管理,通过加大预算公开、细化预算编制、健全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执行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构建起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全市收入形势,合理调整市对镇区转移支付政策,逐步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上下级财政关系。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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