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村居民居住状况(2006年)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09 【成文日期】2008-12-06 【点击率】384次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中山市25.53万个农村居住1年以上常住户的居住情况普查结果,2006年,中山市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67.25平方米,有99.24%农户拥有自己的住宅;有90.66%的农户改革开放后新建了住房;有69.57%农户住进多层楼房。


  一、农村居民户均拥有住宅面积167.25平方米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山市农村居民居住环境、生活方便程度发生质的变化,居民家庭平均住房建筑面积明显增长。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67.25平方米,高于全省120.82平方米的平均水平,但低于东莞252平方米和佛山182平方米的水平。分镇区来看,古镇镇的农户拥有住宅面积最大,达到268平方米,其次是小榄镇,为262平方米。全市有13个镇区的农村居民户均拥有住宅面积在145平方米以上。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34.04平方米,多数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在26~50平方米之间。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住户占4.12%;10~25平方米的住户占33.14%;26~50平方米的住户占38%;51~100平方米的住户占20.2%;大于100平方米的住户占4.45%。
 

2006年中山市镇区农村居民户均拥有住宅面积情况

户均面积(平方米)

镇  区

130以下

 板芙镇、民众镇、港口镇

131140

 坦洲镇、黄圃镇、大涌镇、三角镇、神湾镇

141160

 南区、火炬区、横栏镇、沙溪镇、西区、南朗镇、阜沙镇

160200

 东区、东凤镇、三乡镇、东升镇、石岐区


  二、农户普遍拥有自己的住宅
  普查结果显示,2006年末,99.24%的农村居民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有22.15万户,占调查户数的86.76%;拥有2处住宅的有2.94万户,占11.52%;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有0.24万户,占0.96%。拥有2处以上住宅的农户数量占全市的12.48%。其中,石岐区拥有2处以上住宅的农户占所在区调查户的38.81%,居全市24个镇区的首位。


  三、90%以上的农户改革开放后新建了住房
  农村居民新建住房主要集中在90年代,其次在80年代。农村居民拥有主要住宅建筑时间在1990~1999年的调查户占全部调查户的42.13%;建筑时间在1979~1989年的调查户占26.5%;建筑时间在2000年以后的调查户占22.02%;建筑时间在1978年以前的调查户仅占9.34%。改革开放后全省新建住房的户数占调查户数的比重在90%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有2个,分别为东莞和中山,所占比重分别为91.6%和90.7%。分镇区看,坦洲镇和小榄镇有95%以上的农户在改革开放后新建了住房。
 

19792006年中山市镇区农村居民新建住房的户数比重

户数比重(%)

镇  区

80以下

南区

8185

横栏镇、沙溪镇、大涌镇

8690

港口镇、东凤镇、东升镇、黄圃镇、火炬区、板芙镇、五桂山、石岐区、西区、南朗镇

9194

东区、南头镇、三乡镇、三角镇、民众镇、古镇镇、神湾镇、阜沙镇

95以上

坦洲镇、小榄镇


  四、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70%的农户住进多层楼房
  2006年末,农村居民居住楼房的有17.76万户,占调查户数的69.57%;居住平房的有7.11万户,占27.84%;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有0.66万户,占2.59%。全市有7个镇区的农村居民居住楼房的户数比重在75%以上。
  农村居民住宅为砖混结构的有10.91万户,占调查户数的42.71%;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有9.65万户,占37.79%;为砖(石)木结构的有4.02万户,占15.73%;为竹草土坯结构的有0.78万户,占3.07%;为其他结构的有0.18万户,占0.69%。
 

2006年中山市镇区农村居民居住楼房比重

户数比重(%)

镇  区

59以下

东升镇、港口镇、阜沙镇、西区、板芙镇

6064

黄圃镇、石岐区

6569

坦洲镇、大涌镇、东凤镇、横栏镇、民众镇、

7074

神湾镇、沙溪镇、南区、南朗镇、三角镇

7579

火炬区、三乡镇、南头镇、古镇镇、五桂山

80以上

小榄镇、东区


  五、住房产权以自有住房为主
  2006年末,农村居民自有住房的有24.92万户,占调查户数的97.6%;租住住房的有0.29万户,占1.13%;其他住房的有0.32万户,占1.26%。
  农村居民住宅估价在5万元以下的占30.33%;5~10万元的占24.03%;10~20万元的占26.28%;20~30万元的占11.82%;30万元以上的占7.53%。


  六、居民家庭住房内部设施齐全
  随着农村居民对生活和居住条件要求的日益提高,农村居民家庭厨卫设施也越来越齐全。
  农村居民家庭在住房厨房使用主要燃料类型中,使用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91.83%,使用电的家庭占4.29%,使用柴草的家庭占3.42%,使用煤的家庭占0.44%。农村居民家庭的厕所使用类型中,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家庭占93%,使用旱厕的家庭占1.54%,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家庭占5.47%。
  农村居民家庭使用主要取暖方式中,使用空调设备的家庭占38.05%,使用暖气设备的家庭占0.05%,无取暖设备的家庭占60.91%。
  有25万户农村住户使用入户管道水,占调查户数的97.92%;有24.82万户农村住户饮用净化处理水,占97.22%。99.62%的调查农户饮水没有困难,有963户农村住户获取饮水有困难,占调查户数的0.38%。


  七、家庭设备日益增加,精神文化消费日益重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文化消费越来越受到居民的重视。彩色电视机基本普及,影碟机、组合音响、家庭电脑等一大批新兴文娱用家用电器进入居民家庭。2006年,农村居民每百户彩色电视机拥有量为119台,汽车14辆、摩托车101辆、固定电话87部、移动电话(手机)172部、计算机(电脑)27台。超过了户户普及的小康标准。同时,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全新的生活方式,用本户电脑上网比例达到20%。固定电话的普及,移动电话的兴起,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从未有过的方便与快捷。农户通过电视和网络便可安坐家中接收丰富的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信息,大大充实了农户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报纸、杂志和书籍品种增加,内容多样,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2006年,有3.2万户农村居民家庭购买、订阅报刊杂志,占调查农村居民家庭户数的12.55%。农村居民购买、订阅1种报纸杂志的比例达到79.55%。


(中山市统计局)
 

2006年中山市农村居民家庭常住户炊事使用能源情况

项 目

柴草

煤气、天然气

太阳能

其他能源

主要炊事(%)

3.42

0.44

91.83

4.29

0

0.02

辅助炊事(%)

5.49

1.65

5.18

87.41

0.06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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