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十二年香山初立县时,香山县是被朝廷划入“下县”的。其后经过近100年的经营,经济才迅速发展起来,其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人口的增长。但是南宋末年的战乱,尤其是元朝统治者对坚决抗元的香山人民所采取的报复措施,包括滥杀无辜和把平民劫掠到北方当奴隶,造成了香山的人口急剧下降。到元初,税册上香山县的“丁”(满18岁的男子)的数目只有8459人,比陈天觉主持香山县务时的近10000户相差很远。直到20年后的元大德年间,局势相对平稳,人口才渐渐的恢复,据县志,当时的南人(本地人)为11348户,北人(蒙古人)为28户,另僧道68人。
元末的大动乱,造成香山人口的又一度锐减。
明朝建立后,人民得以休养生息,朱元璋在明洪武十四年下诏,造“黄册”统计天下人口,统计数字表明,当时香山的户数已回升到8888户,36758人。由于朝廷对农业的重视,(例子之一是,洪武二十四年,知县赵彦方在《劝植桑农令》中明文规定:“民有不种桑麻棉等,罚之”),香山农业发展很快。在农业的带动下,尽管明政府一如以前的历代封建王朝那样执行抑商政策,但手工业和原始的商业依然有了长足的发
展。县志所提及的主要行业就有“灶人以办盐额(制盐),织人以成布帛,牧人以蕃孳畜,园人以毓草木(包括蔗果莱等),猎人以储皮腊(制革),渔人以办鲜错(晒咸鱼、虾酱等)、八曰以售酒食(饮食业),矿人以攻金石(采矿、冶金)”等。——按:上文的“八曰”两字费解,想是县志误植,现姑且照抄,总之从中知道当时饮食业也很发达就是了。
要进行交易,就必须设立墟市和商号。由于县城内的地段早已给官府和大户占用了,所以当时商号的主要集中地只能是文通便利、很具发展潜力的铁城以西,也就是原先的渔村石岐。
坊间有一种说法:大约在明代后期,县城铁城以西的石岐,开始聚集了十八间较大的商铺,俗称“十八间”。“十八间”位于现在的孙文西路中段,正是孙文西路的雏型。当然,所谓“十八间”,其实只是个以示其多的虚数,指的是一批规模较大的商号,包括纸料铺、疋头铺(布店)、陶瓷铺、海味杂货铺、中药铺等。其中有店名可考的,至今就只剩下一间纸料铺名叫“金玉楼”。不过,当时的石岐倒是商贾云集,购销两旺的。“十八间”西侧,是一座规模宏大的天妃庙(旧址是后来的石岐商会,也就是目前即将兴建的商业博物馆所在地)。天妃庙前的空地,俗称“大庙下”,附近一带都是繁盛的摆卖区。——按:还有另一种说法.虽然从明代起,城西一带的商业区便逐渐形成,但“十八间”的叫法,却是直到清末民初才出现的。由于两种说法都难以找到直接的文字依据,这里姑且让它并存。
至于商业具一定规模的其余地方,则有所前市(在县衙旁的拱辰街南)、南门市(在今民生路与民族路相交处)、堑头市(在学宫前)。——以上为常设的“市”,至于逢农历三六九日才开设的“墟”,最初位置在迎恩街,即今天的孙文西路东段。其后迁到了县治东附廓的沙岗,因此称为“东门墟”,俗称沙岗墟(按:这就是沙岗墟的起源!由于它在石岐居民心目中的印象大深了,所以尽管其后几度易直,至今仍称沙岗墟)。
有了经济的发展,各项基建才成为可能。明代兴建的标志性的建筑甚多,包括县衙(洪武三年重建)、学宫(洪武三年重修、万历三十三年重建)、烟墩山文塔(万历三十六年建)、西山寺(具体年代不详),以及沙涌马氏大宗柯(宋帝行宫)、小榄的双美桥等。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还在县城的仁山下创建了仁山书院,这就是香山的第一间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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