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荣誉获得者(2014)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12-31 【点击率】229次

李元娟 女,1990年8月出生,籍贯广东省韶关市,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仓库发料员。2009年3月中专毕业后任职于市公共集团。在担任公共汽车乘务员时,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勇敢与犯罪分子斗争,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多次勇斗扒手,其中2次被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被网友称赞为“最美公交售票员”“最勇敢售票员”。日常工作中主动帮扶老弱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在深夜等候2个多小时,将失物归还失主。调任公共汽车维修仓库管理发料员岗位后,认真学习各种车辆配件型号知识,主动适应工作要求。2009年,被评为中山市优秀团员,2010年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2011年获评为广东省道德模范、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13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吴楚萍 女,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起从事公安工作,2009年调任火炬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局长,2012年起任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副主任。作为当时全市城管系统唯一一名女分局长,她带领执法队员连续开展为期数月的“美城行动”、户外广告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查处占道经营、无照流动经营2600宗,拆除违法广告牌、违法建设3000多宗、面积10万平方米,执法分局的各项业务指标由原来的全市倒数直线上升至全市第一位。在区组织人事办任职期间,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准则,在短时间内连续完成机构整合、岗位设置、人员归口管理、雇员改革及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等高强度工作,完善党员义工队伍、党代表工作室以及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省级示范点等建设,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2010年、2011年获评为市十佳城管工作者,2011年获评为中山市十杰市民,2012年被评为中山市劳动模范、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2013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周凯泳 女,198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群众。2003年毕业后任职于市博爱医院新生儿科,从事危重新生儿护理工作。2004年,她参与救治出生体重仅有625克的全市最轻早产儿“金贝贝”,经过103天精心护理,使其痊愈出院。总结出超级低出生体重儿护理方案,撰写多篇论文,其参与的“成功救治625克超级低出生体重儿1例”科研项目,获中山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08年升任科室护理组长,带领组员将护理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灵活运用于临床实践,并参与“新生儿经皮中心静脉置管的临床研究”“新生儿疼痛影响因素的临床观察”等科研。2010年甲型H1N1流感病毒疫情(简称“甲流”)流行期间,主动请缨护理“甲流”患儿,配合医生积极抢救,多次拒绝家长红包,赢得同事和病患亲属赞誉。2012年获广东省女职工医疗护理岗位创新技能大赛二等奖,中山市十杰职工技术能手和“中山市青年技术能手”称号,2013年获评为中山市十佳护士,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市总工会)

 

何 频 女,1977年11月出生,籍贯重庆市,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自2005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黄圃人民法庭、原石岐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沙溪人民法庭工作,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综合素质极佳的复合型人才。2010年至2012年每年审结案件数量超过400件,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量的4倍。2010年以结案434件成为全市法院女法官结案冠军;2011年结案564件,位居全庭第一名全院第五名。所办的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被当事人投诉。业务能力出众,作风优良,妥善审理解决多起矛盾尖锐的群体性案件,多次被评为该院办难案能手、调解能手、结案能手。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寻求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增强裁判公信力以及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率。2010年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中山市“青年岗位能手”,2012年立个人二等功,2014年3月27日获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级法院)

 

古秋芳 女,1964年8月出生,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籍贯广东省蕉岭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在信访工作中心系群众,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2004—2012年,担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000件。2012年,及时为一户被害人极困难家庭申请困难救助金1.5万元。古秋芳先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获得中山市“三八红旗手”、中山市信访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其所在的控申科连续2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立集体三等功1次,获集体嘉奖2次。2013年3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14年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市检察院)

 

罗维传 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大队长。2013年,按市公安局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各分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等相关单位,统筹全市吸毒人员的收治收戒工作,在当年全市开展“全民禁毒”工作中,作为“大收戒”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发挥专项办的协调、组织和指挥作用,2014年,中山市公安局吸毒人员查处率位居省第一名,罗维传被国家禁毒办公室评为全国吸毒人员查控工作先进个人。

 

彭伟英 1985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大队科员。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扎根戒毒所一线岗位,从事戒毒人员管理、禁毒查控和禁毒宣传工作。自2013年中山市开展“大收戒”工作起,戒毒所年收戒量3200人,在禁毒查控和维护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工作上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及时录入吸毒人员入所、出所、转所等信息,年均3万条,确保中山吸毒人员信息的及时准确管控,为全市吸毒人员管控工作作出贡献。2014年,彭伟英被国家禁毒办公室评为全国吸毒人员查控工作先进个人。

 

谢绍忠 196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主任科员。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参与各类案件侦破工作,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善于研究与探索。2013年,作为“6·06”专案组参战组成员,与其他专案组成员连续作战,破获以曾某光为首的跨国、跨省、跨市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品牌童装的集群战役(该案是公安部指定的集群战役),案中犯罪嫌疑人向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台湾地区,天津、成都等城市销售假冒“GAP”盖璞等知名品牌童装,涉案价值5000万元。同时参与侦破“罗某明等人生产毒粉条”“邵某松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涉案价值2430万元,抓获犯罪分子30人。2014年,因在打击制假售假活动中表现突出,谢绍忠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打假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傅鸿昌 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针对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沟通,建立警银联系协作机制,主动获取线索,形成一套完善的合作流程,对中山市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进行监控。2013年8月,在傅鸿昌统一协调指挥下,东区公安分局破获金汇通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涉嫌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85.4万元。2014年5月,因其在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傅鸿昌被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授予“全国2013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先进个人”称号。

 

黄 涛 198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指挥中心科员。2010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2013年,成功侦破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00万元,该案通过在互联网期货交易平台进行黄金期货买卖的形式进行诈骗,受害人众多,是近年新兴的诈骗案例。案件侦破难度大,黄涛接到案后,加班加点研究案件,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科沟通联系,学习相关金融知识,增强办案能力,经过8个月的努力,终于侦破案件,抓获主犯嫌疑人张某。2014年5月,黄涛被公安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授予“全国2013年度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先进个人”称号。

 

郭晓鹏 1965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拘留所所长。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扎根基层,从事监所管理工作。在担任拘留所所长期间,以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带领拘留所全体民警员工团结奋战,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深化管理教育新模式,拓展社会矛盾化解职能,使拘留所在短短4年内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该所先后被公安部评为2011—2012年度和2013—2014年度全国标兵拘留所、2009年以来全国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先后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2014年,郭晓鹏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拘留所工作业务能手”。

 

马观源 1976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副所长。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扎根基层,从事社区民警工作。在担任宝元社区民警不到1年时间里,将“治安黑点”变成1个没有发生一起恶性治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没有收到一封投诉治安队员信件的“五个零”社区。马观源成为广东省唯一一名入选公安部“2013百姓口碑·警察故事”人物的公安民警,是中山市唯一健在的公安部二级英模。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和个人三等功各1次,获个人嘉奖1次,2013年被评为“中山市十佳卫士”“中山好人”;2014年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市公安局)

 

陈伟忠 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9年9月任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沙溪分局局长,兼任沙溪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安委办主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持修订《沙溪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重要文件;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场所1665间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使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9月获评为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1月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为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

 

张 炜 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任沙溪广播电视台台长,沙溪镇文体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副主任。任职期间履行单位主管职责,坚持新闻宣传工作“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和正面宣传引导方针,发挥县域媒介作用,探索改进电视节目,主动联系和配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的全国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文化发展办公室,实施“文化惠民、送剧下乡”工程。2014年,在沙溪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25部共700余集文化惠民工程电视剧、微电影和《生活大百科》节目。2014年获评为全国文化惠民工程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沙溪镇)

 

缪怀兴 1961年6月出生,中山人,广东华捷钢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从广东工业大学毕业后到中山市化工机械厂工作(华捷钢管前身),从普通技术员起步,在公司的改革发展过程中蜕变成为高级职业经理人。经过学习和钻研,在短时间内担纲编写第一套设备操作文件,并担负调试设备和培训工人的任务。他驾驭洋设备生产出优质产品,推动国内同类设备革新。缪怀兴所在企业还率先采用国外先进的技术标准开展生产。他是导线管国家标准及复合钢管行业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拥有多项钢管行业技术改革和科研成果,先后获得中山市、广东省和国家级奖项,1999年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成为业内为数不多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获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2014年7月31日获评为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

(石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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