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2019)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0》 【成文日期】2019-12-31 【点击率】537次

 【民族概况】 2019年,中山市有壮族、瑶族、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39个,常住少数民族群众10.85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其中户籍人口1.85万人、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口9万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驻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8楼。

 

【宗教概况】 2019年,中山市有市佛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教务委员会)、天主教爱国会、道教协会4个宗教团体。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1处,其中佛教9处、基督教9处、天主教2处、道教1处。有伊斯兰教临时礼拜点1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115人,宗教信众6万人,其中登记在册的信众(指正式皈依、洗礼)2万人。

 

【民族团结进步】 2019年,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促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2月26日,召开全市民族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中共中山市人大、市政协“两会”的主要精神,向民族界人士通报中山市城市民族工作情况及2019年城市民族工作要点。与会代表就从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两会”精神以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动中山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发表意见建议。9月,中山市实验中学获国务院表彰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9月8—16日,中山市毽球队代表广东省赴河南郑州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毽球比赛,获毽球竞赛项目3个一等奖和1个三等奖。

 

【宗教事务】 2019年,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印发《中山市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中山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宗教团体(场所)履行职责、落实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情况,全年开展各类行政检查113次。建立定期走访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谈心谈话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士的教育管理。年内,召开全市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联席会议和“爱国爱教 坚持中国化方向”主题座谈会。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基督教“两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教务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12场。

(钟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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