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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持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中山市档案馆长期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散落在社会上的记录反映中山(香山)红色革命历程、红色文化底蕴与香山革命先贤事迹的珍贵档案史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山,具有悠久的革命历史和光荣的革命传统,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各个历史时期,带领中山人民前赴后继、勇于斗争、敢为人先,书写了壮丽篇章,在桂山岐水间留下了众多红色资源。 1.反映中山抗日义勇队、珠纵一支队等中共革命组织开展武装斗争、革命宣传等活动的革命历史档案,重点涵盖在中山所形成的或涉及中山的与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中山各个历史时期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战士、劳动模范的生平事迹、入党资料、回忆录、传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证书以及革命活动中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录音、录像资料等。 3.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版本的党章、证件、证书、布告、题词、地图、宣传品、牌匾、签名、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及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纪念品、工作用品、慰问品等实物档案。 4.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中山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就、获得重大荣誉或在全国创新领先工作的档案史料,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红色档案样例展示
上图为1945年8月16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珠江纵队第一支队发布的《致敌伪军通牒》。警告驻中山县的一切日伪军于8月22日以前向珠纵第一支队缴出全部武装。(中山市档案馆藏)
上图为1949年印制的解放丛书之七《论人民民主专政》,为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珠江纵队第一支队队长欧初同志学习用书。(中山市档案馆藏)
上图为1949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岐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给刘智明同志(刘震球)的通行证。(捐赠人:刘丽娟 刘丽文)(中山市档案馆藏) 二、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阶段:2026年5月至12月 常态化征集阶段: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向中山市档案馆捐赠档案史料,我馆将永久保管并出具收藏证书。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史料孤本,所有人欲保存原件的,在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我馆可接收保存复制件,复制费用由我馆承担。 四、注意事项 1.通过各种方式征集进馆的档案,其所有单位、团体和个人应保证档案史料原始真实、来源合法,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所有权、版权等问题纠纷。委托捐赠的需提供相关委托材料。 2.各类档案史料特别是照片、实物等应提供简要说明,尽可能注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等信息。电子照片应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不低于500万像素,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相对完整。 五、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来电、来函、来人、发送邮件等方式联系中山市档案馆洽谈征集具体事宜或提供征集线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之一中山市档案馆417室 联系人:梁欣婷、梁满荣 联系电话:0760-88232178 邮编:528403 电子邮箱:zssdagsjglb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史料征集”) 其他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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