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印发。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5》 【成文日期】2024-04-30 【点击率】1次
2024年4月,《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分类管理办法》印发,中山市在广东省率先实施应急预案分类管理。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