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 1999年末全市总人口132万人,增长1.47%;其中农业人口91.59万人,增长0.56%;居民人口40.41万人,增长3.61%;男性66.48万人,增长1.39%;女性65.52万人,增长1.56%。1999年,全市人口出生数21914人,增长3.12%,人口出生率为16.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9‰;人口死亡数7609人,死亡率为5.8‰。全市外来人口61.47万人,增长15.5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33人,增长1.38%。
【民族】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山市有18个民族,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77%,少数民族人口2790人,占0.23%。其中壮族1945人、瑶族331人、土家族178人、侗族106人、苗族76人、回族31人、藏族26人、畲族26人、满族21人、仡佬族14人、蒙古族11人、黎族10人、仫佬族6人、白族2人、布依族1人、朝鲜族1人、土族1人。
【语言】 中山市的语言状况较为复杂,主要使用汉语方言,包括粤方言、闽方言及客方言。其中使用粤方言的人数最多,约111.65万人,主要分布在北部冲积平原区和中部的石岐地区;在粤语系中又可分为石岐话、沙田话(近顺德话)、三角话(近东莞话)和古镇话(近新会话)四小片。闽方言主要分布在五桂山区的外围以及石岐以西的地区,使用人数约14.35万人。客方言主要分布在南部五桂山区,使用人数约2.36万人。(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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