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民族·语言(1998)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1999 【成文日期】1998-12-03 【点击率】315次


【人口】 全年出生23万人,死亡0.7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0.4‰,比上年增长1.1个‰。199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0.08万人,比上年增长13%;年末外来人口53.18万人,比上年增长6.7%。其中居民人口39.01万人,农村人口91.07万人;男65.57万人,女64.51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23人,比上年增长1.4%。


【民族】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山市有18个民族,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9.77%,少数民族人口2790人,占0.23%。其中壮族1945人、瑶族331人、土家族178人、侗族106人、苗族76人、回族31人、藏族26人、畲族26人、满族21人、仡佬族14人、蒙古族11人、黎族10人、仫佬族6人、白族2人、布依族1人、朝鲜族1人、土族1人。另外,1998年,外国人恢复中国籍的有3人。


【语言】 中山市的语言状况较为复杂,主要使用汉语方言,包括粤方言、闽方言及客方言。其中使用粤方言的人数最多,约111.65万人,主要分布在北部冲积平原区和中部的石岐地区;在粤语系中又可分为石岐话、沙田话(近顺德话)、三角话(近东莞话)和古镇话(近新会话)四小片。闽方言主要分布在五桂山区的外围以及石岐以西的地区,使用人数约14.35万人。客方言主要分布在南部五桂山区,使用人数约2.36万人。(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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