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市24个镇(区)达到省级“法治镇(区)”创建标准,创建率100%;184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创建率66%。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法治镇区建设全部达标的地级市。
中山市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8》 【成文日期】2017-01-01 【点击率】176次

    2017年,中山市24个镇(区)达到省级“法治镇(区)”创建标准,创建率100%;184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创建率66%。成为广东省第一个法治镇区建设全部达标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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