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山市邮政管理局开出中山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山市通通物流有限公司(经营品牌:百世快递)罚款10万元,对中山市通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