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中山市建立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在广东省内率先实施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年底,各镇区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并聘请法律顾问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5》 【成文日期】2014-06-10 【点击率】99次

6月10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中山市建立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在广东省内率先实施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年底,各镇区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并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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