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山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2》 【成文日期】2011-12-31 【点击率】1010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山市承担汕尾陆丰市、陆河县、海丰县等80个贫困村、13566户贫困家庭、67482个贫困人口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双到”工作任务。中山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91个责任单位,组成38个联合工作组。2009年12月24日和2010年8月3日,分别制定《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山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筹集帮扶资金4.43亿元。中山市对帮扶市村的资金投入、领导到村、干部到户、集体经济项目、文化卫生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劳动技能培训、修筑硬底化道路等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围绕脱贫目标开展帮扶。中山市承担汕尾市海陆丰地区的扶贫开发任务,要求通过3年时间(2010-2012年),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对口帮扶贫困村集体年纯收入全部超过3万元,贫困户80%以上年人均纯收入超2500元,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2011年,中山市结合对口帮扶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即每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100%脱贫;每户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超2500元,100%脱贫。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实践“一村一基地”农业产业帮扶带动整村推进为着力点的扶贫开发新途径,围绕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开展帮扶工作。
    着力“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落实帮扶措施。着力“造血”与“输血”相结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采取不同的帮扶形式,通过发展规划制定到户、扶持项目安排到户、帮扶资金落实到户、对口帮扶责任到户等措施,确保农民脱贫不返贫。对具有劳动能力、开发潜力和脱贫基础的困难群众,采取“造血式”扶贫措施,引导其发展生产和劳务经济,使其最先脱贫;对具备一定生产能力、发展基础较差的困难群众,采取“开发式”扶贫措施,对其加强技能培训及资金和项目的扶持,引导其加快脱贫;对缺乏开发条件区域的贫困人口,帮助其易地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完善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证其基本生活。着力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帮助贫困村健全选拔用人制度,选举懂技术、有文化且能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人才进入村领导班子任职,提高村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强化技能培训,重视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贫困人口的农业生产技能与非农业产业技术。
    转变思想认识、驻村方式和帮扶方式。在转变思想认识方面,着力转变部分帮扶责任单位存在扶贫就是节日慰问、给钱给物,或帮助贫困村修条路、架座桥、盖几幢房子的片面想法。市委书记薛晓峰、市长陈茂辉先后组织召开扶贫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全市扶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产业扶贫现场会等,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驻村干部全脱产驻村,推进“一村一基地”为主的产业扶贫工作,开展住房、道路、水利、饮水等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当地生产生活环境,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生产,建立稳定长效的脱贫机制。全市38个联合工作组、91个帮扶责任单位,转变思想认识,积极筹集资金,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转变驻村方式。2011年,全市24个镇区各派出1名党委委员挂任帮扶镇的党委委员,兼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全年派出全脱产驻村人员330人。驻村干部住村入户,与村“两委”共同研究工作。通过驻村干部的宣传、组织、引导、工作示范,在生活上访贫问苦,在生产上扶持扶助,在就业上提供门路,促进被帮扶地区群众主动配合工作组工作,全面推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开发、扶贫济困项目实施。东凤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供销合作联社联合工作组驻陆河县东坑镇共光村后,根据贫困户种植青梅较多,但种植技术落后、销售较困难、增产不增收的实际情况,投资30万元,帮助建设青梅加工厂;4月青梅销售价格比往年上涨50%以上,8月加工厂的经营收入30万元,实现利润10万元。转变帮扶方式。工作组根据当地外出创业与务工人员较多、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情况,以开展“一村一基地”产业扶贫工作为重点,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借鉴中山现代农业发展经验,结合中山农副产品市场的需求,在当地发展“123”粮食工程(指在一年中,实施水旱轮作两种耕作制度,实现三造粮食生产的目标)和淮山薯、花木、走地鸡、黄牛等特色种养项目,将中山农副产品市场与帮扶地农业对接,解决生产和销售的问题。2011年,中山市在帮扶地区建成农业产业基地145个,发展种养面积2万亩。农民可以到基地务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带动一批贫困户和普通农户自发种养发展生产,加快脱贫致富。
    推进四项工作,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建立示范基地,实现带动发展。以反承包形式,整合土地资源,建立示范基地,由工作组示范经营,逐步交由村委会或农户承包管理。通过基地因地制宜发展“123”粮食工程和特色农产品种养,实行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转变传统、粗放、分散生产的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2010年,东区、市旅游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工作组在帮扶的陆丰市桥冲村建设示范基地,推广玉米-水稻-马铃薯轮作的“123”粮食工程,冬种马铃薯250亩,每亩产值8000元,利润5000元;2011年带动农户自发参与种植冬种马铃薯面积2500亩。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组织化程度。通过引进企业、组织农户成立合作社,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将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经营分散的贫困户结成统一体,降低市场风险,并免费发放部分生产物资,给予资金补助,减低农户生产成本,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或招聘贫困户到基地就业致富。黄圃镇、市国资委、市外事侨务局联合工作组引进中山市新荣果仁食品有限公司在对口帮扶的高塘、上葫二村建立220亩淮山薯种植基地,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农户发展生产,通过统一栽培技术管理的淮山薯亩产3000-3500公斤,每亩纯收入5000元。建立利益机制,实现长效发展。工作组通过引导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建立科学、合理、能够调动村委和农民积极性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基地收益分配制度,使村民切实感受到基地发展带来的好处。中山市国税局在帮扶村建设黄花菜种植基地后,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产品实行保价收购;制定基地收入分配方案,将利润的20%留作后续发展资金、20%作为村集体收入、60%发放给村民;协助建设现代化烘干基地,帮助帮扶地为6种农产品申报“虎?n六宝”商标,形成绿色产品系列,走品牌发展道路,2011年基地年纯收入22.6万元。
    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协助配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协助制定两委班子考评激励机制,建设贫困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组织帮扶村干部到中山各镇村参观学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拓宽村干部的视野,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和带头致富的能力,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推进技能素质提高。开展扶贫助学活动,资助贫困户子女入学读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适龄子女100%入学,确保贫困户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因经济问题辍学。2009年起,中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接收400名学生到中山市职业技术院校就读,免除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开展致富技能培训,结合“一村一基地”项目建设,组织1500名村干部、贫困户在汕尾市或到中山市集中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种养技术和管理水平。开展生产技能培训,对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1次以上免费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开展自主创业扶持奖励,对扶持对象首次成功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一村一基地”种养能手从事种植或养殖业承包5亩土地3年以上的,或从事畜牧业养殖“三鸟”类500只、猪羊类50头、牛马类10头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金。2011年,培训贫困户2.6万人次,各村平均培训335人次;劳务输出1.6万人,各村平均194人;有21059户农户参与“一村一基地”产业扶贫模式发展生产。
    推进民生事业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贫困户社会保障问题,将对口帮扶的2561户低保户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帮助13566户贫困户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00万元建设文化卫生设施471宗;整治农田水利,受益面积13.8万亩,解决贫困村内所有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实现道路硬底化338公里;整修村委会办公场所30多座,并添置办公设备;制定《中山市对口帮扶汕尾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具体实施意见》,落实配套资金,累计完成住房改造工程2560户。
 

(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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