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1》 【成文日期】2010-12-09 【点击率】617次

    中山市采取“五个加强”工作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至2010年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19.18万户,比上年增长7.82%。其中,私营企业3.37万户,增长19.7%;个体工商户15.81万户,增长5.59%。经过创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超过1万人,带动就业4万多人。
    市政府在市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24个部门(团体)和全部镇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健全部门沟通协调、城乡创业督导等相关制度,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市政府与各镇区部门签订促进就业创业责任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财政、教育、银行、税务、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
    建立市级、镇区、高校创业孵化基地5个,为城乡青年和大中专毕业生转化科技成果提供孵化服务。全市孵化基地总占地面积超5万平方米,入园企业184家。在集贸市场和商业街开辟专门场地举办青年创业集市,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青年提供条件优越、服务到位、保障完善的创业实践平台。在各镇区设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成立创业青年俱乐部和“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举办创业沙龙活动,鼓励优秀企业家与创业青年结对子,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创业指导。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者等人员自主创业,为其提供人事代理、项目设计、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资金补贴等服务。建立和完善“院校培训、公共培训、社会培训、网上培训”四结合的创业培训平台。建立6个创业培训基地,培训对象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本市户籍全体劳动者和本市高校、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举办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班,充实创业师资队伍;推广国际劳工组织创业培训(SIYB)模式,开展创业意识、创业技能、创业提升等各种培训,共培训应届毕业生1万多人。中山市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开通1个多月,访问量8.5万次,参与网上创业培训4500多人。
    贯彻“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方针,引导创业者多种形式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一定年限内减免有关税费。至2010年底,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减免税费2077.57万元和1058.59万元。落实“非禁即入、有需则让”原则,放宽对准入资金、创业领域、投资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限制,降低对第三产业部分行业的准入限制、进入门槛,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在新兴行业发展。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民创业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探索土地流转方式方法,促进土地向公司、业主和种植大户集中,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参照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用地、供地手续。
    完善政、银、企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与“一镇一品”特色产业结构相适应、竞争适度有序、运行稳健规范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为创业主体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创业带动就业。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青年创业启动资金150万元,动员各方面力量筹集基金2000多万元,联合市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开展“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为中山市户籍青年提供3万~3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各类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至2010年底,全市获批设立6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金额14.4亿元;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担保,担保金额57.68亿元。
    评选“中山市十杰创业人物”和“中山市创业先进个人”,“十杰创业人物”每人奖励10万元。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海报等途径,广泛宣传全民创业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崇尚创业、尊重创业、理解创业、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城乡居民创业激情不断激发,创业探索不断深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提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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