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举行《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细则》联签仪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3》 【成文日期】2022-04-19 【点击率】387次
    2022年4月19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在市检察院举行《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工作细则》联签仪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9月2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印发《中山市刑事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增加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内容,扩大特定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