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邮政局印发的《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评定和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申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国家邮政局组织评选,中山市获准开展第三批“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3》 【成文日期】2022-12-29 【点击率】431次

2022年12月29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邮政局印发的《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评定和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申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国家邮政局组织评选,中山市获准开展第三批“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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