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设立,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中山市环境监测站。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中山市水环境监控中心)划出河涌水质监测平台运维职责,不再加挂中山市水环境监控中心牌子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2》 【成文日期】2021-05-31 【点击率】173次

   2021531中山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设立,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中山市环境监测站。中山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中山市水环境监控中心)划出河涌水质监测平台运维职责,不再加挂中山市水环境监控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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