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为非居民高管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内首笔通过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渠道参与首次公开募股(IPO)配股业务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2》 【成文日期】2021-03-31 【点击率】251次

   20213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为非居民高管完成粤港澳大湾区内首笔通过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渠道参与首次公开募股(IPO)配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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