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在广东省率先实施新冠肺炎患者“两个确保”救治保障政策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21》 【成文日期】2020-01-24 【点击率】1622次

2020年1月24日,中山市印发《关于做好中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成为全省首个将确诊患者和需要隔离的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的地级市。同时在全省率先实施“两个确保”救治保障政策,将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保不能负担的部分,全部由中山财政列支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个人无须支付任何医疗费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