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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证处在全国首创引入商品房购房合同电子公证网签。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管理平台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通过视频取证等方式对购房人进行身份认证,增加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不见面”网签的证据法律效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办理公章样本、签字样式等材料备案,并向公证机构申请电子商品房买卖合同线上公证,公证机构通过电子公证小程序完成公证后,将电子合同公证书推送回平台,最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合同备案。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分步网签,提高网签灵活性,提升网签服务效能。至年底,全市使用电子公证进行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共2139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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