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饬现值非常时期人民团体负责人更动频繁影响组织之健全、有碍政令推行规定非经中山县政府核准不得改选
【作者】中山县政府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49-05-14 【点击率】次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