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佑
【作者】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文章来源】《中山市人物志》 【成文日期】2011-12-24 【点击率】1463次

麦佑
    字启正,小榄人。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己卯科举人,三十四年己丑科第26名进士,殿试三甲26名。授刑部主事,升山西司郎中。其审判定案,踌躇审慎,直至深夜,家人催其休息,其却说吾职所在,切不可苟且。乾隆四十四年(1779),任职期满,本应迁调。被高宗帝爱新觉罗•弘历倚重之大学士兼军机大臣刘统勋(时兼管刑部)认为,在刑部官员中,论知识与才能,没有任何人高于麦佑,并便向皇帝奏报挽留麦佑任原职,诏准。麦佑于任内积劳而卒。平生耽书成癖,常说以书代替宴会高谈。著有《惠游诗草》、《漾波楼诗集》、《咸斋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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