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根(1888—1968),香山县(今中山市)人,入籍英国。从小在香港读书,毕业后先在律师楼工作,后经营制冰。1919年投身电影业,与一犹太人合资在香港开设新比照电影院,是中国开设电影院第一人。1922年,创办香港首家代理影片的明达公司,代理中国内地和外国电影在香港排期上映,在中国内地发行。出版电影杂志《幔影》。香港和内地多个大城市的知名电影院,几乎都属于其名下,其中知名有香港的“皇后”和“平安”、广州的“明珠”和“南关”、上海的“大光明”和“国泰”,天津的“平安”和“光明”等电影院,任中国电影院托拉斯组织——联合公司(在中国拥有49家知名电影院)董事长。被称为华南电影院大王、中国电影院大王。曾任国民政府财政次长。1935年斥资200万元港元开办香港凤凰影片公司,聘请知名的编、导、演人才加盟,到上海招聘大批电影工作者,开办演员训练班,创建一个集拍摄、发行、放映于一体的“电影王国”。以大股东身份,支持上海罗明佑与香港黎民伟合作创办联华电影公司,拍摄《故都春梦》、《神女》、《大路》等大批堪称经典的影片,加速30年代中国电影繁荣年代降临。同年遇上美国银行界一个骗子,在扩充上海大光明影院时发生资金危机,被美国银行冻结财产,香港下属电影院趁其破产,瓜分权益,其电影王国梦终结。破产后回广州,从事小规模的商品进出入口贸易。1938年广州沦陷后移居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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