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廉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11-15 【点击率】225次

 


 

  何廉(1938—1994),原名何焯廉。1938年8月出生于中山县小榄(今中山市小榄镇)。摄影艺术家。历任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会)中山市主委、政协中山市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中国华侨摄影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山市摄影家协会主席。自幼喜爱美术,在家中习画。1954年中山师范毕业后从教,1959年调入中山县文化馆任副馆长。青年时师从油画家冯钢百,创作的油画《岐江的傍晚》、《水乡》、《鱼》入选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1976年后主攻摄影。1981年以8000元上级拨款和2台国产旧相机起家,创办中山图片社并任社长。吸收10多位残疾青年在图片社工作,1984年获县人民政府记大功,中山图片社被评为全省助残先进集体。1986 年首创《祖国颂》全国万元巨奖摄影公开大赛,使中山摄影文化在全国享有很高声誉。同年被评为广东省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1990年,与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聋哑人手语、文化班,不收分文学费,还赠送课本和文具,中山图片社被评为全国扶残先进集体。从艺30年,摄影造诣甚高,作品既吸收油画的夸张,又不失摄影的纪实,题材广泛,生动自然,立意高远,耐人寻味。发表摄影作品200幅,多次获奖,其中《春雨如油》、《金色童年》、《沐浴》分别获金利来全国摄影大赛银牌奖、“尼康杯”优异奖、国际影展“丝带奖”。应邀到联合国和日本、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等国家及香港、澳门展出摄影作品,组织海内外摄影界进行影艺交流活动,被称为摄影大师。一生追求艺术真谛,写下“把生命献给艺术,把艺术献给人民”的心愿。1991年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及全国民进先进成员。1994年1月10日在中山石岐病逝。之后,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华侨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中山市摄影家协会、澳门摄影家协会联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小榄镇人民政府、广东省金宇实业有限公司于1995年5月为其出版《何廉摄影作品集》,同时在北京举办何廉摄影遗作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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