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出版管理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357次


  新闻出版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直接管理。1992年5月,市委宣传部设立市新闻出版办公室。1996年6月,新闻出版办公室增挂中山市新闻出版局牌子后,管理进一步规范化。1997—1998年,市新闻出版局对全市的报刊加以整治,使报刊总量得以控制,结构渐趋合理。2001年9月8日,中山市新闻出版局增挂“中山市版权局”牌子,定编3人。2003年3月13日,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划归市文化局,定编10人,下设出版版权科和印刷科。至2003年全市有全国统一刊号报纸2份,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51份,中央、省及外地报刊驻中山记者站7个。2003年审批内部资料一次性准印证76份。

  版权工作结合中山实际,推行文化(版权)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整合资源优势,探索文化(版权)市场管理工作新路子,近年来在版权保护、版权宣传、版权执法及培养和增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等方面进行尝试。2004年市党政机关电脑操作系统和通用软件率先在全省实现正版化,同年成立中山市出版物发行业协会。2005年初,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广播电视局合并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专设出版版权科(3人)负责新闻出版市场和版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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