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互助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3 【点击率】472次

 

  改革开放后,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参与扶贫济困的社会互助活动越来越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成员自愿捐赠。中山开展社会互助的主体是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1979年至80年代末,主要筹款帮助中山县、市受到自然灾害袭击的地区恢复和发展生产,开展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活动帮助其脱贫,但由于活动形式单一,影响面不大。

  90年代起,社会互助活动主要面向国内受自然灾害或极为贫困的地区,中山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问题以政府财政拨款救济为主,以社会互助为辅。1991年,开展全市性支援华东、华中遭受百年一遇特大水灾的捐赠活动,收到捐款人民币510万元,港币6万元,衣服13万件,药品、消毒剂折价18万元,大米100吨等,全部款物均送往灾区。1994年,开展全市性支援广东省受西北江洪水袭击地区的捐赠活动,收到捐款人民币1100万元(含市红十字会300万元)、港币30.68万元,衣物、食品、布匹和杀虫剂等物资一批,折合人民币130.77万元。除将捐款650万元拨给本市受灾较重的镇(区)外,其余款物送往韶关、肇庆、清远、湛江、封开、河源市东源县、湛江市吴川县和云浮市新兴县郁南县等受灾地区。1996年,根据省政府部署,发动群众募集衣被支援贵州省六盘水贫困地区和开展“国际扶贫年”捐款活动等。1998年,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全市开展赈灾捐赠,8月17日至9月30日,共向灾区捐款捐物总值3033万元(含市红十字会接收款),其中捐款1236.85万元,捐物折款1796万元。1998年、2000年和2003年3次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募集款物支援贫困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地区,累计捐款捐物达1501万元,彰显中山人的博爱精神。2005年,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的民间捐赠活动,募集捐款358万元。

  2002年,设立中山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市儿童福利院内,仓库设在民政工业村,并安排专人管理,促进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同时,24个镇(区)设立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点38个,仓库面积达4358平方米,负责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登记、整理、打包并运送到市捐助接收站,所需费用由镇(区)财政负担。2002年7月,全市39个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开始接收社会捐赠,至2005年底,共募集资金480万元、衣被等物资208万件,折款15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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