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309次


  1979年1月,在原中山县计量管理所基础上成立中山县标准计量管理局。1983年12月,易名为中山市标准计量管理局。1985年9月,转由市经济委员会管辖,内设行政股、计量股、衡器股、标准质监股。1987年5月,机关行政编制10名。1988年,与市经济委员会合署,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员管理。

  1989年1月9日,更名为中山市技术监督局(简称市技监局),成为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1991年机关行政编制12名,1997年增至25名。

  1999年10月27日,改名为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由省垂直管理。2000年1月1日,承接原属市劳动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机关行政编制30名。

  2001年,管理体制实行重大改革,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置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的直属机构,正处级,机关行政编制51名(含稽查大队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2003年,合并辖属的计量所与质检所,组建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合并锅检所与特检所,组建中山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将情报资料所更名为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3个事业机构均为正科级。

  2005年,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宣教科、质量科、标准化科、计量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人事劳动科。机关行政编制59名(含科级建制的稽查大队编制)、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同年,广东省中山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更名为广东省中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上一篇: 无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第二节 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