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499次


  1981年,在中山县计划委员会计划统计科的基础上,成立中山县统计局,隶属中山县计划委员会领导。1984年初,随中山县撤县改市,改称中山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工交统计科、农村统计科。1985年,设立中山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为股级事业单位,编制7名,隶属广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中山市统计局双重领导。

  1988年1月7日,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市统计局遂升格为正处级单位,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7名。原来下设的股级单位升格为科级。

  1996年6月28日,市政府成立中山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编制2名,归口市统计局领导,主要任务是开展城市职工家庭统计调查和物价调查。

  2000年,成立各镇(区)统计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共47名;形成以市统计局为中心,以镇(区)统计办公室为节点的全市统计网络。2月,成立市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组,其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同年,中山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镇(区)统计办公室与党委、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11月23日,市政府信息中心划归市统计局管理,更名为中山市信息统计中心,科级建制。2002年9月15日,中山市信息统计中心增挂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牌子,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5个股室,隶属市统计局。核定人员编制22人。主要负责市党政平台与市政务信息系统运行中心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与组织实施各项普查相关工作。2004年,中山市信息统计中心划归市信息产业局管理,更名为中山市信息中心。负责统计普查工作的10名编制人员仍保留在市统计局。

  2005年,市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交通基建投资统计科、农村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行政编制20名。同年11月1日,市政府恢复成立中山市统计普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名,隶属市统计局管理,负责全市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和基本单位年报及其经常性统计调查。12月12日,普查中心并入市统计局,更名为市普查办公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在职人员随建制转入市统计局。
 

上一篇: 无 【关闭窗口】 下一篇: 第二节 定期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