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民
【作者】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文章来源】《中山市人物志》 【成文日期】2011-05-14 【点击率】1070次

 


林伟民(1887—1927)
 
    原名林兴,出生于香山县三灶岛西洋田村(今珠海市三灶镇鱼月村)贫苦农家。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早期工人运动领导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一位委员长。19岁时,曾在家乡的一家酿酒店铺当杂工,20岁时在乡亲的帮助下到香港外国轮船上当杂役。
    受孙中山反清革命的影响,参加香港海员联义社和中国同盟会,协助革命党人传递消息,购买和运送军火。民国10年(1921)3月6日,与苏兆征等组织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简称“香港海员工会”)在香港成立,是中国最早成立的现代产业工会之一,其被选为该会首届干事会干事。1922年1月12日,与苏兆征等领导香港海员工人首次举行大罢工,罢工爆发后,苏兆征率领罢工工人撤回广州,其则留在香港与港英当局及外国资本家谈判,历时56天,取得胜利。1922年5月1日,与苏兆征一起代表香港海员工会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会后,被派往上海,发动上海海员成立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上海支部,并当选支部主任,组织上海海员发起为增加工资、改善待遇进行的罢工斗争获胜。罢工期间,其妻子在香港突患重病,其却因罢工斗争的需要留在上海,妻子病逝后,忍着悲痛,仍坚持到斗争胜利才返回香港。
    民国13年(1924)春,以中国海员身份赴莫斯科参加赤色职工国际运输工人代表大会,在莫斯科,经罗亦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从莫斯科回国,先后任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广州总办事处主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区监察委员会书记。协助整顿和健全工会组织;12月2日,组织盐船工人举行罢工,罢工胜利后,广州盐船工人纷纷加入海员工会。1925年1月,成立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广州第一支部;领导广州和北江民船工人进行反无偿征调和勒索的斗争;组织来往香港、广州之间的“西安号”轮船烧火工人进行反迫害斗争,取得胜利,这些民船工人后来也加入海员工会,组建起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广州第二支部。5月1日,与苏兆征一起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中华全国总工会此时成立,其与刘少奇分别当选为首届执行委员会的正、副委员长。5月3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刊物《工人之路》创办发行,其撰写《发刊词》。
    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省港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省港罢工委员会成立,其为全国总工会的代表参加并主持罢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同年8月20日,国民党右派刺杀国民党左派领袖、省港罢工委员会顾问廖仲恺,其闻讯万分悲愤,立即撰写《痛悼廖仲恺先生》,号召人们“继续先生之志,团结民众,打倒帝国主义,使我全民族得到解放。”其还抱病撰写《实际的经验和教训》,总结香港工人的斗争经验和教训,呼吁香港各工会组织“一致促成香港工会统一之进行”。1926年1月,全国海员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其因腿部骨结核病未能出席,被大会选举为全国海员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同年5月,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广州举行,继续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6月起,病情恶化,做两次手术,医疗费与生活费都是盐船工人帮助解决。
    民国16年(1927)9月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医院病逝,年仅40岁。由广州盐船工人集资安葬,铭记其为无产者立下的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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