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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505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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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内设秘书、人事、计划、业务4个股。全县25个公社都设有基层供销合作社。各基层供销社在人口多且居住比较集中的生产大队设分社,生产队开设门市部或代销店;县供销社设立的直属经营机构有县生产资料、果菜副食品、土产、日用杂品、储运5家公司和县供销社货栈,构成中山县供销合作商业网络,成为中山农村商业的主体;供销合作商业担负中山农村市场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供应,疏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及稳定市场物价的职责。 1984年2月22日,县供销社更名为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由政府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不列入政府工作部门。1984—1988年,市供销合作联社扩大经营范围,先后开办市石化、供销联合贸易、供销综合贸易、供销信托贸易、供销实业、供销贸易6家公司。 1988年中山升格为地级市,同年11月市供销合作联社从正科级升为正处级单位,内置股室升为科室。 1991—1992年,市生产资料、果菜副食品、土产、日用杂品、石化、供销联合贸易、供销综合贸易、供销信托贸易、供销实业、供销贸易10家公司扩展为总(集团)公司。 2000—2001年,市供销合作联社对社有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至2001年8月,全市供销社系统完成企业转制的总(集团)公司10家,基层供销社26个;下属经营部门和门店共852家,其中整体转让给职工或社外人员私营379家,实行股份制经营12家,实行整体租赁经营86家,实行经营权租赁156家,挂靠供销社经营78家,供销社独资经营33家,关停108家。 2002年,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实行机构改革,列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2005年,市供销合作联社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综合业务科、审计监察科,事业编制23名;下属19家公司,社址在中山二路16号。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基层供销社2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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