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2 【点击率】471次


  安全监督机构 1995年,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成立,各镇(区)相应成立安全监督分站。制定《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暂行)办法》,强化管理和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均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在工地配备安全管理员,使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 每年都进行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2004年,开展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整治,分阶段先后对物料提升机、脚手架、施工用电、高支模等实施专项整治,共发出253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32份,使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有效遏止事故的发生。2005年,进行6次全市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塔吊、物料提升机、深基坑支护、23米以上外墙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专项工程,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发出263份整改通知书。中山安监站先后研制成功防高空坠落安全装置。

  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通过开展岗前教育和举办安全员培训班、技能培训班等,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能力,防止因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安全事故。1999年5月,全市建筑行业开展以“安全、生命、稳定、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宣传安全施工知识,举办安全责任人学习班和召开安全施工现场会议,6000名职工参加。

  创建文明施工工地 1997年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考评。每年进行一次文明施工优良单位评选,对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表现优良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施工起到促进作用。2001年,对全市636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城区135个,镇(区)501个]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验评,其中城区合格率97.1%,优良率28.8%;镇(区)合格率85%,优良率15.91%。对验评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整改通知。2002年,全市有6个建筑工地被评为上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2005年,对全市727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验评,其中城区合格率61%,优良率39%;镇(区)合格率63%,优良率37%。验评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当年,全市有11个建筑工地被评为2005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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