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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12-09-01 【点击率】840次 | |||
首部《中山市志》设《建置沿革》篇,详记中山的建置沿革情况,本节仅简述。 《香山县志》明嘉靖本记载,北宋元丰五年(1082),始建立香山寨,隶属东莞。至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批准划南海、番禺、东莞、新会4县部分海岛归香山,称香山县,隶属广州(广南东路路治)。在香山岛北端建县城,设县署于仁山下(今石岐孙中山纪念堂公园内)。立县初,香山县设置10个乡。 据《元史》记载,元至元十六年(1279),香山县隶属广州路。据《香山县志》明嘉靖本、清康熙本、《明史》外国传记载,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乡制为坊都,香山县共设置11个坊都。 《香山县志》清道光本记载,道光七年(1827),全县11个都合并为9个都。据《香山县志续编》记载,光绪初年(约1880)改都为镇,全县设置9个都镇:仁良都、黄旗都仍沿旧称,得能都与四大都合并改为东镇,恭常都分为上恭镇和下恭镇,隆都改为隆镇,谷都改为谷镇,榄都改为榄镇,黄梁都改为黄梁镇。宣统二年(1910)改镇为区,全县设置9个区:仁良都改为第一区(今石岐、港口、环城、石鼓一带),隆镇改为第二区(今沙溪、大涌、横栏、沙朗、板芙西部一带),榄镇改为第三区(今小榄、古镇、东凤、东升、坦背一带),东镇改为第四区(今张家边、南朗、翠亨、长江一带),谷镇改为第五区(今三乡、神湾、石莹桥一带),上恭镇改为第六区(今唐家、下栅、淇澳一带),下恭镇改为第七区(今香洲、前山、湾仔、坦洲、横琴、万山一带),黄梁镇改为第八区(今珠海市斗门、乾务、白蕉、三灶一带),黄旗都改为第九区(今中山市黄圃、阜沙、南头、民众、浪网、三角及今属佛山市顺德区的小黄圃,广州市番禺区的潭州、大岗、黄阁一带)。 民国元年(1912),广东省撤销广州府,香山县直属广东省长公署管辖。民国14年4月15日,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经广州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批准,香山县改名为中山县,以示纪念孙中山。 民国19年(1930)5月,县政府从第一区石岐移驻第六区唐家。同年7月,全县调整行政区划,区的名称改按地名命名:石岐定名为石岐镇;第一区改为仁良区、第二区改为西乡区、第三区改为西海区、第四区改为东乡区;第五区和第七区本部合并,改为南乡区;第六区改为中山港区;分出第七区和第八区的南部海岛,成立南海区;第八区本部改为黄梁区;第九区改为东海区。民国20年9月,全县9个区又恢复按数字编列的名称。民国23年10月,县政府由唐家迁回石岐。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县9个区普遍设立区署。 1949年10月30日,中山县解放。1950年3月,中山县隶属珠江专区;1952年11月,珠江专区撤销,中山县隶属粤中行政区;1956年1月,中山县隶属佛山专区。1949年后,中山县、东莞县、宝安县和新会县的管辖区域多次调整,先后分出成立珠海县和斗门县,又划出部分区域归属番禺县、顺德县和新会县。 1951—1978年,中山县行政区划经历多次调整变化。1951—1953年,全县设3个区级镇、15个区,下辖201个乡、9个乡级镇。1957年撤区并乡,全县15个区改划为34个大乡,下辖216个行政村镇和3个区级镇。1958年,公社取代大乡,全县合并为7个大公社,下辖34个耕作区、3个管理区。1961年8月,设置1个县级镇、2个区级镇,下辖4个城镇公社;农村设置13个区,下辖62个小公社。1967年12月,全县设3个镇,下辖4个城镇公社;农村设置20个公社。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县有3个区级镇、25个公社。 1979—1983年,中山为广东省佛山市辖县,设置3个区级镇和24个人民公社及五桂山建设指挥部。1983年11月,撤销人民公社,全县改设为25个镇(区),设25个区公所;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山撤县设市(县级),原行政辖区不变。 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山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至2005年底,全市设1个开发区、5个街道和18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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