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慕贞
【作者】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文章来源】《中山市人物志》 【成文日期】2011-03-20 【点击率】2475次
 

卢慕贞(1867—1952)
 
    女,孙中山原配夫人。清同治六年六月廿九日(1867年7月30日)出生于香山县外壆乡(今珠海市金鼎镇外沙村)华侨家庭。光绪十年四月十三日(1884年5月26日)与孙中山结婚。婚后,生子孙科,女孙娫、孙婉。孙中山为革命在外奔波,夫妻聚少离多,其则操持家务、照顾老人、抚育子女。光绪二十一年(1895)九月,孙中山策划广州起义失败后被迫到海外,在兴中会员陆灿的护送下,其携子女与孙母杨氏避居于檀香山孙眉处。光绪三十三年(1907)因孙眉结束在茂宜岛的经营,其携两女儿随孙眉全家迁居香港九龙。宣统二年六月(1910年7月),孙中山暂住马来西亚槟城。孙母杨氏去世后,其携两女儿离开香港赴槟城与丈夫团聚。同年12月,孙中山在槟城演说筹集革命经费,被当地政府以“妨碍地方治安”为名勒令出境,卢慕贞母女继续在槟城居留。民国元年(1912)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同年2月20日,其和两女儿等在邓泽如的护送下抵达南京,与孙中山团聚;3月25日,其离开南京返翠亨村居住。8月,孙中山应袁世凯的邀请访问北京,与卢慕贞同行,沿途游览名胜古迹。民国2年(1913)2月11日,孙中山以筹划全国铁路全权的身份赴日本考察实业和铁路建设。3月8日,卢慕贞抵达神户,两天后,夫妻俩在大阪作短暂相会。3月25日,孙中山因宋教仁被刺而速返上海,开展反袁斗争,其则返澳门居住。
    民国4年(1915)9月,卢慕贞赴日本与孙中山协议离婚。孙中山要求她不要离开孙家,并皈依基督教,其自忖自己才识不能襄助孙中山而一一应允。其生活费仍由孙中山支付,并帮助孙中山周济乡亲和处理家乡事务。其有疑难也会征询孙中山的意见。孙家上下仍把其看作家族中的一员及长辈。其与孙中山离婚后长住澳门,奉信基督教,受洗于澳门东望洋教堂。民国13年(1924)被推选为澳门基督教浸信会会佐。
民国14年(1925)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其在澳门十分悲痛,写悼词称孙中山为“伟大的精神、伟大的人格”。秉承孙中山遗愿,尽力照顾孙氏族人,协助解决乡间困难和纠纷。曾携家人前往南京拜谒中山陵。
    抗战初期,中山县在县城召开抗日救国群众大会,其给予支持,亲临抗战誓师,鼓舞士气。民国30年(194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在五桂山开辟抗日根据地,曾多次派人到澳门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其又给予支持,接待了珠江纵队领导人林锵云、刘田夫等。其和孙中山姐姐孙妙茜一起,帮助抗日游击队在澳门购买枪支弹药、药品和医疗器械,为伤员到澳门治疗提供方便。民国36年(1947)8月,其八十寿辰,儿孙科为母亲在翠亨村举行盛大的贺寿仪式。
    其一生对人慈爱友善,深得乡人敬重,被尊称为“孙太夫人”或“卢太夫人”。久患糖尿病,1952年9月初染流行性感冒引致急性肺炎,7日在澳门病逝,享年85岁。遗体最初安葬在澳门旧西洋坟场,1973年迁葬澳门凼仔孝思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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