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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费款所属时期),堤围防护费统一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征收,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5月1日起(费款所属时期),广东省对堤围防护费免征10%的省级调剂收入。(至2015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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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费款所属时期),堤围防护费统一按现行征收标准下调20%征收,对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5月1日起(费款所属时期),广东省对堤围防护费免征10%的省级调剂收入。(至2015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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