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 中山市“2+8+N”社区建设模式
【作者】中山年鉴编撰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4》 【成文日期】2013-11-01 【点击率】527次

2013年11月 中山市“2+8+N”社区建设模式(“2”指各村居组建1个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搭建1个社区服务中心;“8”指各社区服务中心承担8项主要职能,即党团服务、公益事业服务、劳动社保、城管环卫、文体活动、计生卫生、治安警务、综治信访维稳;“N”即NGO,指根据农村社区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而设立的各类服务机构,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存在的社会组织)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广东省首批社会创新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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