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日市国税局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新旧税制转换
【作者】中山年鉴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年鉴·2013》 【成文日期】2012-11-01 【点击率】274次

    11月1日市国税局实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新旧税制转换,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截至年底,全市共有6553户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其中6219户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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