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火炬开发区管理南朗镇
【作者】中山市志(1979-2005)编纂委员会 【文章来源】《中山市志(1979-2005)》 【成文日期】2005-04-01 【点击率】206次

2005年4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不改变火炬开发区和南朗镇现有行政区划和建制的基础上,委托火炬开发区管理南朗镇,整合两地资源,加快开发中山东部沿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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