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6日中山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授予李三元等4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97-04-16 【点击率】215次
  1997年4月16日 中山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李三元、黎桂添、谢冠豪、胡顺谦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1998年3月18日,中山市政府隆重授予李三元、黎桂添、谢冠豪、胡顺谦四人“中山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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