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9日中山市被评为全国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模范管理)城市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2002-01-09 【点击率】176次
  2002年1月9日 中山市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全国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模范管理)城市,成为广东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此次全国获一等管理水平等级的共有大连、南京(大城市类)和中山、常熟(中等城市类)等4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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